[問題] 民事庭訴訟費問題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2 15:55:25
請問民事庭訴訟費是由提告方先付給法庭嗎?
我方是原告,然後今天一審已經開庭完畢,
被告已經確定敗訴(因為調解庭還有一審被告都沒有出庭).
只是今天法院要我方先繳訴訟費,所以上來問一下慣例都是
提告方先付錢? 而不是敗訴的人先付錢?
感謝回答.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1-02 16:32:00
訴訟費這東西正常來說是原告起訴時就要付的你們為啥會等開庭後才被要求補繳訴訟費?是有調閱證據嗎起訴裁判費是原告先負擔沒錯,訴訟中產生的費用則是看是哪方申請的由那方負擔等最後案件定讞後依據判決的訴訟費用負擔比例再互相要對方付錢順帶一提,不是對方都沒出庭就一定會贏,一造辯論也有沒全贏,甚至全輸的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2 17:47:00
我這個案件很單純 是對方沒有付房租給我 所以基本上勝訴沒錯我可能搞錯了專有名詞. 可能不是叫做訴訟費.但確實是今天1審開完,法院才說我這邊要先付2萬元費用但我提告的金額也才7萬7千元台幣,2萬元的費用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另外調解庭與1審都沒有調閱證據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1-02 18:04:00
喔,你是不是也有請求遷讓房屋,如果有的話應該是遷讓房屋所需要多繳納的裁判費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2 18:40:00
對 有請求遷讓房屋. 所以這2萬是遷讓房屋的費用?所以這2萬與訴訟金額無關就是了@@遷讓房屋2萬的費用 有計算公式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1-02 19:38:00
建議你打電話給書記官問這兩萬哪來的比我們在這通靈快,遷讓房屋的裁判費算法不一定,要看法官用哪種算法
作者: rickdom01 (rickdom01)   2024-01-02 21:12:00
告人原本就要先付錢,裁判費2萬多應該是房子的價值有到200萬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3 12:56:00
不過法院這麼迂迴的要錢方式 是不是有點奇怪, 不向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1-03 13:00:00
因為找你要比較快 被告去向不明 法院不用花時間找被告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03 13:00:00
法院怎知道誰會敗訴,裁判費原則是一開始就向原告收。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3 13:02:00
對 leptoneta大說的應該是正確的 但政府怎麼能用這種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03 13:02:00
如果一開始就向被告收,我說妳欠我一百億,法院先跟被告收一億,妳早破產了......等到法院判決原告敗訴也沒救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01-03 13:38:00
敗訴給你個債權 你當法院是
作者: rockido (123)   2024-01-03 14:16:00
你搞錯了 民事法院是採有償制度 你要利用法院的人力物力去解決你的紛爭 你就要"先付錢 " 你不先繳裁判費 民事法院可以連開庭都不用直接駁回你的起訴所以最終是起訴經判決後有理由才可以向對方要裁判費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1-03 17:17:00
講白話一點就是民事法院是收錢才辦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1-03 18:23:00
一審才開完,還有二審,況且有些特殊情況,也不一定全聽原告的對方都不出庭,當然是你負責先出錢,不是嗎????反正民事庭你想看裁判書,就是[先付錢]你不付,搞不好直接不判,讓你竹簍打水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03 18:42:00
等判決結束再向敗訴方收?那你「一天可能要出一百個庭」只要有人跟你結怨,到各地法院、找不同案由起訴妳,起訴妳幾萬件,你不出庭一造辯論就輸,你出庭每天請假處理幾萬個案子就飽了,這樣比較有效率?我是律師會收案收到手軟就是,是蠻快樂的啦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3 18:49:00
樓上腦子有洞? 你有辦法隨便就起訴? 起肖比較快吧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03 18:49:00
不要覺得我說的很誇張,有個神奇的人在最高法院有幾千個案號…這個是他要付費的情況下…如果不用先付…後果不堪設想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3 18:50:00
你要是律師 大概沒人會找你吧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03 18:50:00
光你這句話,就可以在各個法院起訴了呵呵你自己設計的制度漏洞一堆,只能批評腦袋有洞等等,還蠻慘的…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3 18:52:00
起訴看看阿? 快去吧 笑死人 明明就是說敗訴要付錢又不是亂告不用付錢你邏輯在哪?亂告不是也會敗訴 難道不用付錢?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1-03 20:10:00
亂告的要嘛很有錢,要嘛剩命一條。妳強執就知道你的對造是否命一條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01-03 21:20:00
問題是你問的,WindT大也只是針對你說的提出可能的後果,劈頭就罵人腦子有洞有夠沒品的,禁不起別人的反問就不要來問啊訴訟不只是當事人的勝敗問題而已,當你將案件送進法院,法院就必須耗費人力物力來處理,什麼亂告那都是事後論,法院還沒實質審查前怎麼知道是不是亂告?所以起訴繳裁判費本來就是用來避免濫訴濫訟的基本門檻,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不是你一句事後再跟敗訴一方要裁判費那麼簡單。何況如果敗訴一方沒錢,法院是不是又要耗費人力去追討?
作者: kakar0to (Poker Face)   2024-01-03 22:37:00
法院是有多怕有人來吃霸王餐? 公家單位比民間餐廳還怕被吃霸王餐?你們邏輯到底還好嗎 有公權力的人怕被吃霸王餐? 我都不知道要跟你討論什麼了 便宜行事就便宜行事好嗎 一句話就法院找容易要錢的人要錢 就這麼簡單 還扯到怕濫訴 洗洗睡吧 你這腦袋這種邏輯j跟w這兩個哥倆好一對寶 真是文組尖兵啊法院明明是服務人民的單位 給你講的好像是盈利單位一樣 那要不要乾脆股票上市?看看能不能更賺錢?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4-01-04 13:46:00
前來朝聖神奇推文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4-01-04 16:29:00
笑死 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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