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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人(爸媽)住在南部,自己住中部有些事情無法親自處理,所以想先上網了解清楚
處理車禍的流程,但網路上找到的資料有的寫得不太容易讓人了解,所以來這裡問
家人(七十幾歲)前幾天早上四點多騎電動輔助車(就一般長者/行動不便者在騎的)出門
在馬路上直行被後方機車撞到(家人說有盡量靠右邊騎)
家人電動輔助車有倒地,人有稍微皮肉傷
後面機車的人也倒地,似乎傷得比較重,當場有報警及救護車,
昨天去做筆錄聽警察說對方目前疑似骨折開刀正在住院
家人因為行動不方便,且感覺只有皮肉傷只有自己買一些藥膏擦,不想就醫
雙方車子的受損狀況不太清楚
警察調的監視器聽說拍的也不是很清楚,據說是拍到家人騎了一段路
而後後面的機車沒多久撞上來然後雙方倒地
聽警察說可能對方肇責比較大(沒明說)後續要我們自己聯繫處理
家人昨天用電話連繫只知道對方還在住院,沒得到進一步訊息
因為對車禍處理流程不了解,在查詢網路後,覺得似乎就算覺得自己是受害者
也一定要跟對方約來談和解或是協調後續問題,並去調解做成正式紀錄以保障雙方權益
(家人年紀大比較怕麻煩,偏好各處理各的問題,沒有跟對方求償的意願)
但看了許多網路上的資訊,想問一下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1.家人第一天沒去就醫或驗傷,過三天去就醫看還可以嗎?
如果覺得沒怎樣一定要就醫留下紀錄嗎?
2.現在要常常主動關心對方狀況嗎? 還是等對方聯繫?
通常什麼時候約對方比較適合?
3.怎麼跟警方申請他們調到的監視畫面?
4.如果對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怎麼申請調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