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告妨礙名譽

作者: tkuturtle (綠茶小龜)   2023-09-30 13:45:15
各位大神您好,敝人之前在mobilesale版發表一篇黑名,結果被告了妨礙名譽!
起因為我在該版的販賣文中寄信給賣家表達購買意願,後來因也有在臉書的社團看到一樣
的商品和照片,也給該臉書賣家傳訊表達購買意願!結果臉書的賣家主動給我PTT上的私
信截圖,詢問我是否是同一人,我說是,她說她是請弟弟代Po ,雖然我是不太相信,但
由於還是要買,於是我就在臉書與她談論好價格和交易的日期和地點,待當日到了再決定
詳細交易位置和時間!結果後來她來訊有他人出價更高且已經匯款,我心想哪有這麼剛好
,故我告知她口頭片面毀約的行為我將回去黑名單,她也同意,所以我才會在PTT發表該
篇黑名,畢竟是否真為姐弟二人,抑或是自導自演,我根本不會知道,所以我只能將臉書
對話內容一同附上,以資證明!結果半年後收到所謂的弟弟提告!
黑名文章連結:
https://moptt.tw/p/mobilesales.M.1680876876.A.9EA
為了這件事浪費了時間和精神,真是有夠心累!由於我對法律不了解,請問我發表我自身
的經歷和感想,這樣是哪裡構成妨礙名譽?如果最後沒起訴或是無罪,那我可以反告他誣
告嗎?謝謝大家!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3-09-30 14:07:00
文章內容沒看到 我不評論是否會構成 但是提告是人民的權利 只要他爽他就能告 而且事有所本 就不會購成誣告濫訴不犯法 你爽也能反告回去
作者: tkuturtle (綠茶小龜)   2023-09-30 14:12:00
不好意思,已補黑名文章連結,謝謝大家!
作者: WindT (呼呼)   2023-09-30 15:56:00
合理評論;但也不構成誣告,但也可以讓自己跟對方跑程序
作者: KTjason   2023-09-30 16:31:00
文章內容客觀敘述過程而已,不會構成妨害名譽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9-30 16:45:00
提告是權利,然後誣告成立難,告他是讓他跑法院而已...當然你也要跑就是了
作者: tkuturtle (綠茶小龜)   2023-09-30 19:18:00
了解,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這樣我安心多了!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3-10-01 15:49:00
刑事告不成,但民事仍有機會提告,沒必要為這種事互相浪費時間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23-10-01 23:22:00
這直接不起訴處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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