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的問題

作者: cayley (BigD)   2023-09-07 23:57:50
1. 車禍當下: 小弟於今年4月多發生車禍,我是行駛主要幹道且慢行小心通過,但對方未
成年無照駕駛(此無照駕駛還是其父母主動要求開去上下班)且未依規定讓車,導致小弟未
注意車前狀況而停車發生車禍(依初判表所寫)。車禍到現在對方完全沒任何一句道歉。

2. 事後調解: 事後總共去調解委員會調解4次,原本第3次調解時對方母親已與我談妥要
賠償的金額也已約定好2天後再安排調解一次(此為調解委員告知),我也同意條件,結果
第4次調解開始後對方卻反悔要改變條件又沒於事前通知我(第4次調解前對方還去找民代
,要進行關說,後來民代覺得不妥就作罷,寧可有時間找民代也不提前通知我),寧可背
信,造成最後調解不成也由調解委員會開立調解不成證明書。

3. 家中長輩: 調解不成後,家中長輩希望我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儘量不要浪費司法
資源,因此希望我不要提告,因此在第4次調解不成後差不多10天左右,我有寫一封Line
訊息跟對方說: 因長輩因素,希望能再調解一次,調解條件按照他們最終提的條件。但對
方已讀不回。

4. 強制險: 因目前身體還在養傷,且持續回診之中,因此與家裡討論後先等大部份傷勢
看好了,將單據收集好再一起申請強制險(對方連他的強制險公司也不打算告知,是我透
過網路查到訊息才找到對方強制險公司)。

5. 民事訴訟: 由於對於肇事對方是未成年,所以無法以刑事附帶民事,只能單獨跑民事
訴訟(需先付訴訟費),一般的理賠大致上包含: 財損、體傷(這部份法院判決到時會扣除)
、精神賠償,以及薪資損失。

6. 主要問題: 小弟主要的問題在於薪資損失的部份,小弟是公教人員,醫生有開立需休
養X個月,這部份是否能求償?我查到相關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重上字第 914 號民
事判決」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重訴字第553號」上面的意旨是可以賠
償,上述判決的意旨寫的是法院認為公司給付薪資是依照法律規定給付,目的是在保護受
僱人,並不是減輕加害人責任,兩者不能相抵,所以即便公司已經給付薪資被害人仍可以
全額向加害人進行求償。亦即,法官認為原告因為職災的薪資補償與這次車禍事故所造成
原告的損害,並非是同一個原因。所以不能因為老闆已藉由給付給原告薪資的補償而抵充
加害人應負的責任。但這似乎是指勞工才可以要求賠償,公務人員好像不適用,如果上述
為真的話,小弟有個疑點: 為什麼同樣都是被撞,勞工可以額外請求薪資(即使公司已給
付),但公務人員卻不行?

7. 訴訟狀寫法: 想請問各位大大,若我公務人員身份若於訴訟狀要求薪資損失(按照上面
所寫法官可能不同意),那我要在訴訟狀求償這一塊嗎?寫了這塊的話這部份的裁判費會要
求我付嗎?還是我把賠償重點寫在精神賠償這一塊,謝謝。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3-09-08 07:43:00
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求償慢慢談
作者: cayley (BigD)   2023-09-08 08:08:00
已經提告過了(對方因未滿18無刑事責任且之前已犯過案少年法庭已判保護管束過了,結果現在過失傷害,再犯少年法官也只再判他去上法治教育的課而已,又不能以刑附民提告只能自己提民事訴訟,還要先付裁判費,有夠無奈的。)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3-09-08 09:14:00
未成年要他法代民事連帶賠償啊
作者: cayleychen (Aloha Chen)   2023-09-08 09:45:00
我主要想瞭解薪資補償這塊(我是公務員能否像勞工一樣進行求償?),當然民事我會同時向他父母提告的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3-09-08 13:26:00
判決事實跟你案子又不一樣不可類推適用
作者: cayley (BigD)   2023-09-08 14:29:00
同樣的車禍事情,聽說勞保的身份可以請求薪資補償(即使有領薪水),但公務人員不能請求,所以上來問有經驗的大大,公務人員可否請求薪資補償這塊,若無法請求小弟在民事訴訟狀也就不列出這項(但如果同樣都是發生車禍,只是職業不同造成理賠結果不同會不會有違憲法的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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