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車禍求償

作者: samsun34567 (0.0)   2023-05-01 05:15:01
※ 引述《breezejay (湛藍微風)》之銘言:
: 本人於4/1上班途中騎在慢車道上撞上從停車格轉出之汽車,對方無傷,我送醫急診後

: 左腳蹠骨骨折,後續初判表出爐對方為全責。
: 開刀打鋼板,醫藥費總共自費6萬多,醫生診斷書有註記「宜休養三個月」、「專人照

: 一個月」,想請問因為我有兩份工作(一份正職一份打工)到時調解要求薪資損失是可

: 兩份工作都要求對方賠償嗎?是否可直接使用投保明細舉證?
: 另外對方從發生事故到今天一通電話都完全沒慰問過,還是我主動聯絡對方,對方才請

: 書處理,至今我依然不知道對方的態度為何(虧他還是醫生),感覺就是不想處理不聞

: 問,精神賠償我是可以要求的嗎?大概多少會比較合理呢?
: 先謝謝各位大大解答!
真心建議….先帶驗傷單去警察局提告了。其實車禍當下就應該先提告了,法院流程都要
跑很久,告了之後還是會去調解。先調解根本多此一舉又浪費時間。而且看起來對方就是
要擺爛,有些人就是不被告不怕。過世傷害骨折加對方態度惡劣應該至少判個3個月就是
九萬,醫療費去跟對方強制險申請出險。剩下的賠償就從九萬往上加。大概是醬。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3-05-01 13:07:00
過世傷害= =?其實,有時候的浪費時間也是一種必備的流程,演給法官看我們經歷過當然清楚對方擺爛或亂喊,很多流程都浪費時間簡單說,法官可以幫我們速戰速決,但我們自己想速戰速決,未必法官認同我們姑且不論,法官可能想釐清雙方態度啊,你不讓法官一起體驗(肚爛)對方擺爛亂喊,法官怎感同身受?欲速則不達,不扮演小白兔未必博得同情,擺爛見多了以上是個人幫自己跟親友處理幾次車禍案件的淺見,戲要足
作者: breezejay (湛藍微風)   2023-05-01 15:50:00
所以兩位都傾向直接提告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01 15:57:00
不建議直接提告,提告後通常對方會比較積極處理這樣你就少了一次前後對比,體悟人心的機會提告前提告後兩副嘴臉的變臉大戲可不是經常有機會體驗的
作者: breezejay (湛藍微風)   2023-05-01 16:13:00
其實我之前就有傳過簡訊給對方說要提告了,但對方只用診所電話打過一次我沒接到,後來就完全沒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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