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消費問題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3-03-27 10:49:22
※ 引述《ruwenfly (ya呼)》之銘言:
: 消費者如果跟A公司下訂商品,訂購單是A公司開立的,但是消費者後來才發現是付款給B
: 公司,發票也是B公司開立。
: 請問一下這樣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
不一定
要看一般交易習慣上該商品是否因特定品牌導致成交價格不同
然後才看這個影響是否是重大瑕疵
舉例來說
跟華X訂購桌上型電腦一臺,殺到比原O屋還低
然後由店家依指定品項組裝,並約定取件時付款
結果取件時店家請你去隔壁廣X取,發票開出來也是廣X
但是電腦內各項零件與你指定的品項相符
總價也還是你殺價後的結果
那這時候,因為標的物功能性未受影響,給付的品項也正確
華X或廣X都不是什麼知名品牌
那這會比較難被認定有重大瑕疵
至於板友提到的公司行號情況
因為採購程序可能有規定發票廠商不能是沒送過估價單的廠商
所以在採購程序上有瑕疵,此時也不可以逕行解約
而是要催告A公司履行契約,並由A公司開立發票
A公司仍拒絕履行,才有解除契約的空間
以上,供您參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27 11:58:00
簡單講,廣X發票要開給華X,作為進項,然後華X開發票給你若直接開立給買受人(消費者),有逃漏稅的可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3-27 12:30:00
那是東西有過一手的情況 華X可能只收介紹費沒有轉售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3-27 12:59:00
有對價關係,一樣要開立發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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