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求板主刪文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0 23: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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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1-21 02:58:00
提離婚當然可以提,但配偶願意離婚否? 由婚姻中外遇方提出,對法官的說服力? 就算成功離婚,先前外遇簽下的遮羞費或者精神損害賠償費,不會因此消滅今天假如是先生外遇被太太抓到,然後幹了上面完全一致的事情,自己想想當先生提離婚時,法官會怎麼判?自己先用常理想一下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07:14:00
通姦罪已經除罪化,A根本沒犯罪,反而是A的配偶在手機裝監控軟體已經構成好幾條刑事罪名:(1)〔刑法第358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2)〔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民事部分,訴訟外和解僅具有契約效力,由於A配偶使用違法方式取得證據,強制脅迫A給付100萬元,A可主張民法第72條違反公序良俗,契約無效。退萬步言,縱使法院認定契約有效,此金額顯然高於一般一般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行情,亦應依民法第74條撤銷契約,或減輕之負擔。◇另外,比較法曾經非常堅定否定配偶一方因他方通姦罪取得賠償,理由是這樣等於是在出賣配偶的愛,而我國近年開始有台大博士畢業的法官開始主張配偶沒有配偶權,即使他方通姦也不用賠一毛錢,無過失一方也不能求償。這議題是2022年最夯的熱門新聞。◇A最佳選擇是拿和解書或A配偶當初脅迫簽和解的手機截圖,以這些證據當籌碼,請A配偶在〔簽離婚協議書+100萬和解無效〕或〔刑事犯罪關進牢房〕二選一,正常人會選離婚,既然和解無效,A配偶之前拿到錢當然應依民法179不當得利全部返還給A。更正:台大博士法官認為有配偶權,但性自主權愛更大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1-21 09:40:00
單就以刑逼民這點,恐難支持和解契約之立違反善良風俗雖說對方以刑逼民的證據取得方式違法,那是另案刑事爭執能否以此主張契約之立乃違反善良風俗者另外就配偶違法蒐證部分,新聞有報導台北地院判決者外遇夫挨告反控妻違法採證 法院打臉判賠45萬元不過,也有判決意見與上開者相反者,認為違法蒐證部分依舊成罪,以配偶權之維護不大於隱私權之維護者上開見解有新聞報導的士林地院者如下妻懷疑丈夫外遇 解鎖手機竊錄對話內容 判拘40天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1 10:16:00
A想看小孩又不敢回婆家,怕被婆家抓回去,現在住娘家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0:23:00
請教一下,文章有些不明白,AB到底是肉體外遇?line聊天有提到性交情形?或曖昧聊天而已?甚或只是一般關心噓寒溫暖?是哪個層次範圍。A的小孩幾歲?知道父母感情不好嗎?如果父母離婚,小孩比較想跟著誰?A有想要搶小孩嗎?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1 10:31:00
A說她沒有肉體外遇,就是line對話可能比較曖昧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0:31:00
◇題外話:S大可以找1960年之前US及UK配偶權判決,這顯然是接下來我國吵架趨勢。那個台大博士法官就是現任大法官的女兒,她的判決引起很大討論,說不定10年後就會證明她是對的。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1 10:34:00
A現在不敢爭小孩監護權,因為她知道她做錯事,她只想能定期看小孩,小孩應該5歲左右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0:37:00
回原po,呵呵,比較曖昧到底怕什麼?實務曾經有丈夫抓到妻子與其他男人衣衫不整躺同一張床,但因為現場找不到任何有精液的衛生紙,因此判丈夫敗訴,妻子及那男人免賠錢。所以只是講話曖昧,只要不要笨到寫〔昨晚你好強好猛一夜七次〕這種白痴話,都有解釋空間吧?到底為什麼要付50萬及100萬?真的想離,就找個好律師吧,律師好壞很重要。能和平私下解決最好,因為A應該不想讓小孩以後長大發現知道媽媽曾經外遇,而自己是被放棄不要的。還有這篇文章之後可以直接刪除,避免A配偶萬一看到。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1 11:04:00
好的,謝謝大家的提醒。我會把文章給她看。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1:19:00
話說回來A還可以主張手機被監控造成〔隱私權〕受侵害的慰撫金;在親屬的面前打三巴掌造成〔名譽〕、〔身體健康〕受侵害的慰撫金。總之,光看文章就感覺A肯定過得很辛苦吧,祝她順利。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1-21 12:40:00
不想回去就不要回去,萬事皆可拋,把自己顧好主張那些法律上權利,未必有助自己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1-21 13:18:00
A的先生後面那些行為是有病吧?押去領錢這段敢在法庭上說嗎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3:55:00
A先生的家人也滿有事的,還打A三巴掌A先生在妻子手機裝監控軟體也超瘋的啊,根本就是恐怖情人,真的趕快離ㄧ離比較安全,誰知道家裡臥房有沒有監視器。滿恐怖的。就算說這種先生在家裡會家暴毆打妻子,我完全不會感到意外。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1 15:45:00
A的先生常不在家,A有懷疑臥室是不是也被裝監控,現在根本不敢回婆家。連臥室裡的錢.禮券.娘家送的金飾等都被婆家收走,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5:59:00
等一下我到底看了什麼,錢和首飾都被婆家收走?為什麼被收走?憑什麼啊?全部拿回來啊!不要臉!這是竊盜強盜搶劫侵占全部告ㄧ告啊!A是脾氣太好還是無力反抗?氣死人了,到底是嫁過去,還是賣過去?婆家是指先生還是婆婆?低調紅一下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1 16:40:00
A回娘家住一段日子後,由家人陪同回婆家整理衣物發現財物都不見了,護照也被拿走。A的脾氣真的是很好,在公司就是很和善也不會生氣,她應該也是無力反抗。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3-01-21 16:46:00
家事問題多涉隱私 建議找律師處理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17:31:00
越看越覺得A在婚姻關係已經失去自我人格及人性尊嚴,連行動自由(護照)都被限制、個人財產被剝奪(娘家給的首飾、存款)、被逼著履行簡直是敲詐脅迫的契約(每月被逼著提款)、沒有隱私權(手機被監控)、喪失為人母親的基本權利(不能隨時看小孩)。A沒有重度憂鬱症嗎?人身健康是安全的嗎?這心理肯定被摧毀到四分五裂了,請她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離婚吧!好心疼她啊,不要再委屈自己了,他先生逼她和解那些,根本只是違法要控制她的手段。以自己安全為最優先考量,能逃出就逃出情緒勒索監獄吧!
作者: PengPengLin (就是澎)   2023-01-21 22:30:00
樓上先不要這麼激動,目前只有一方說法,實際情況是怎麼樣還未知數,然後你上面提了一堆方法要讓法官採用的機率很低,事主還是好好跟對方談離婚,什麼回歸家庭照顧小孩不然要賠償100萬這部分才是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1 22:53:00
我提的方法很斯文客氣耶,這真要鬧上法庭確實難看,我是說A的先生很難看。
作者: ya2357 (路過的一般民眾)   2023-01-21 23:22:00
叫A不要被舊思維綁架,外遇算不算違法現已有不同見解但夫家做的每件事都毫無疑問是犯罪行為,a才是受害者應該硬起來提告,如果你講的有一半是真的他都穩贏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2 08:27:00
確實只有是A單方面說法,我也有請她去找律師問,可能是顧慮金錢的關係,她請我幫忙上ptt詢問和解書效期的問題。昨日已有站內請板主幫刪文,但尚未回應,擔心被她先生看到。
作者: a26848400 (請容我思考一下)   2023-01-23 00:52:00
自刪啊 moptt文章列表對文章長按喔看到規定了 你直接把個人資訊的部分全部修掉吧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3 15:11:00
幫低調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3-01-23 18:13:00
幫低調
作者: GameTheory9 (賽局)   2023-01-23 18:54:00
幫低調
作者: ngxhuee (檸檬梅子)   2023-01-23 21:52:00
板主還沒上線,我先把內文修掉,感謝大家的回應,希望這件事能順利解決,很擔心她。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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