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服用管制藥物後駕車規定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22-11-27 17:55:59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本人目前持有醫院開立的合法處方箋,並且服用管制藥物治療ADHD
: 藥物是利他能、安定文,利他能成分就我所知和安非他命類似
: 而利他能屬於中樞神經興奮劑,藥袋外側也有告知駕車不得服用
你先把藥袋貼上來再說,
安定文是鎮定劑/安眠藥,會嗜睡,服用後本來就不能駕駛,
但是利他能並沒有這種限制。
如果依照諾華出品的利他能的藥物仿單的內容,
只有寫:如果在服用後產生不良的副作用時,應避免駕駛或操作機械等危險動作。
而這種條款在絕大多數的藥物,包括退燒藥、止痛藥都會有。
利他能的仿單裡根本沒寫服藥後必須禁止駕駛。
作為對照,一般的安眠藥的仿單裡,都會明確說明服藥後禁止駕駛,
而且要求開出處方藥的醫生必須向病人說明。
連仿單裡都沒寫服用利他能後不能駕駛,那為什麼會覺得法律應該會禁止??
反過來,如果你吃了安定文,那不管你有沒有吃利他能,在安定文藥效消退前都不能駕駛車輛。
: 本人目前持有我國交通部核准的大型重型機車駕照(吊扣一個月期滿)
: 有先詢問過藥師服用藥物期間是不得駕車的,但是藥物藥效多久要看當天飲食和精神狀況
: ,原則還是以4~6小時
: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1項第3款,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 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 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罰之。
: 以上這是行政罰
: 若是服用利他能駕車,除了行政罰外,是否還有涉及刑法第185-3條的問題?
: 另外若是駕駛服用管制藥品已超過藥物效力時間,但是因為車禍抽血或者其他方式檢測到
: 毒品反應,是否會有違反安全規則第114條第1項第3款的問題?(駕駛不知道藥物仍然殘留)
: 最後,114條是規定服用藥物不得駕車,但是並未說明何時才可以駕車,這樣是否有法律明
: 確性的問題?
: 同時也會詢問交通部路政司
: 感謝各位
作者: dfgh5566 (亂碼)   2022-11-28 19:30: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