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存證信函如何處理?

作者: plkmn (qq)   2022-09-17 12:47:24
同事先生寄來存證信函
因為公司出遊
他女兒(小四)跟我女兒(小二)搭遊覽車坐在一起
ps.他女兒自己要求要跟我女兒一起吃零食聊天,她們以前就一起玩了
他認為我違反之前口頭達成的約定
(之前他女兒要求要來我家玩,同事知道而且准許,可是她先生不知道,後來知道就不得
了了,她先生認為女兒未成年,我有義務告知他,他也是女兒的監護人之一,因此,他要
求我不可以再接近他女兒,我為了不讓同事為難,口頭同意了,只是我以為只有我不可以
接近小孩,但是我們的小孩常常一起玩啊!)
存證信函裡要求未成年子女避免互動,以免將來滋生事端,引起雙方家長困擾...
請問我應該回覆嗎?
ps.我也是女的,我沒有對孩子做什麼啊!來我家玩只有一次,唯一的一次,也沒出什麼
事,孩子也很愉快的回家,結果就莫名其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2:50:00
不用理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9-17 12:50:00
對方行為是否違反兒少法?? 要不要拿信給社工看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2:51:00
你又不是他的傭人 對他什麼義務都沒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9-17 12:51:00
讓社工評估父母行為,要不要把對方孩子送去安置??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9-17 12:52:00
叫他付錢 不然有本事就去請保護令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2:52:00
也沒到這程度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2:54:00
我是比較好奇他這樣是不是得發存證給班上所有同學..lol
作者: ninimiga (nini)   2022-09-17 12:55:00
存證信函拷貝一份給女兒帶著,對方女兒過來請她離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2:56:00
...你期望小四女生看懂存證信函?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17 12:58:00
第一次看過爸爸帶頭霸凌自己女兒的XD
作者: plkmn (qq)   2022-09-17 13:03:00
我比較疑問的是:我該回覆嗎?為了這事,我得跟小二的女兒說,以後妳不可以再跟小姐姐一起玩...唉!也想請問,未成年子女到別人家玩,需要父母雙方都同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17 13:21:00
如果要嚴格算,去她家要,來妳家可以全部小朋友都讓進,她擋門口大聲朗讀她爸爸的存證信函,等大家玩完一起離開簡單說,有這種問題爸爸,妳為何要讓女兒淌渾水可能陰影就算房屋所有權人是她媽媽,妳女兒能去她家,她爸爸不會發病做出奇怪的事?還是妳覺得能教會妳女兒法律常識?
作者: plkmn (qq)   2022-09-17 13:39:00
謝謝,當然是不會讓她們一起玩了,連接觸都不會了...只是,我需要回覆什麼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9-17 13:43:00
J大的作法 已經接近霸凌了,能不要做就不要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17 13:43:00
不必可以把信錶框起來留念,但沒什麼法律效力,當紀念品收藏(「接近」霸凌,就是還沒嘛!霸凌有未遂犯嗎?沒有吧!
作者: plkmn (qq)   2022-09-17 13:48:00
這...也不要了!因為這件事,我現在跟同事彼此很尷尬...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9-17 13:52:00
大人的事情,大人解決.....
作者: ya2357 (路過的一般民眾)   2022-09-17 15:37:00
聽起來像精神疾病,叫你同事帶他去看醫生
作者: tibo96033 (鯉魚)   2022-09-17 16:23:00
不必回覆。這張存證信函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6:29:00
存證信函唯一的效力就是通知只能證明A在某年某月某日通知B某某事項 本來就沒有什麼特別的效力可言內容寫個我愛你都行...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2-09-18 10:54:00
丟到垃圾桶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22-09-18 19:11:00
要給你同事他老婆或者說前妻好看的啦 項莊舞劍 意在沛公夫妻吵架總是很多不理智的行為,特別是拿孩子出氣。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2-09-19 19:42:00
不用處理阿,存證信函顧名思義就是留著當證據,阿甚麼法律問題都沒有留證據就是吃撐了而已
作者: johnny155220 (肥雪)   2022-09-20 10:10:00
你有錢的話我推薦碎紙機 沒錢的話你就只能手撕了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2-09-20 15:50:00
笑死 這麼特別的存證信函 乾脆裱框裱起來好了
作者: Godofthebutt (恐龍中的霸主)   2022-09-20 18:20:00
好特別 笑死
作者: linx210145 (小黃蜂)   2022-09-21 13:31:00
笑死 這种同事
作者: emily20 (emily)   2022-09-24 21:46:00
不用理她,說真的這種同事 我一定讓她難看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以為保護令喔 真是奇人那就員工旅遊不要來阿 越看越火大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2-09-29 20:35:00
留著,不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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