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拾獲時效性物品弄到快失效才送警局

作者: ultratimes   2022-03-14 20:57:19
假設撿到有時效性的東西
例如五倍券這種,過了期限一定失效
假設拾獲者並沒有占領意圖,但有故意讓他過期的意圖
於是把失誤送警局時,謊報種種原因
請問這樣有觸犯侵占罪嗎?
但是自始至終並沒有侵占的意圖
另外如果被發現是故意想拖到過期才送警局
或是故意拖到已經難以處理的時間(例如過期前15分鐘)才送警局
有可能觸犯毀損罪?
畢竟過期的五倍券跟毀損其實沒兩樣了吧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3-15 08:05:00
那個大師...我不要惹,這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15 11:06:00
故意......那不就是犯意的一種??不作為 啊....
作者: piguy2 (piguy2)   2022-03-15 12:30:00
故意,如何證明?一句忘記了就無敵了。除非自己做死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3-15 12:58:00
你們不知道火星人有讀心能力嗎? 讀心可以作為判刑依據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3-15 15:15:00
換個角度,撿到一樣物品,放了多天才拿去警察局,這樣沒有別的罪?(時間上已經夠失主報案調閱監視器找到人了吧?
作者: tommy134075 (tommy134075)   2022-03-15 16:26:00
忘記無敵,當然讀心術可以作為判決依據就另當別論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15 17:45:00
忘記不一定無敵,有些也是用'忘記'抗辯,但檢察官不採信的
作者: ultratimes   2022-03-15 21:36:00
檢察官不採信?法官比較重要吧,檢察官又怎樣?檢察官是直接就能定罪了喔?那我等檢察官來定等檢察官直接跳過法官來定罪
作者: tommy134075 (tommy134075)   2022-03-17 10:53:00
應該說要看當時情境有無攝影機或是其他因素吧總不能說撿到當下警局在旁邊,這樣很難凹又或是說買東西忘記結帳,都是看檢察官的心證,可能起訴後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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