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精神病患避免違約金支付

作者: druid80   2022-03-12 04:39:24
各位好 想請教以下問題
目前碰到的狀況是房子所有權人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沒有相關醫療證明,但該位屋主會自
行去找代書進行售屋並有簽約及收取訂金的動作。但又事後取消,必須支付對等訂金作為
違約金給買方,目前已有過一次的案例。
很擔心會有這種狀況重複發生,想請問是否有相關的法律能避免掉這種情況?或著是有第
三方單位能協同作證,例如:此人未與親屬會同簽約則此合約無效之類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12 08:46:00
聽起來人很正常...
作者: druid80   2022-03-12 09:01:00
不不不..m大我只是省略了很多過程
作者: a34021501 (CARD)   2022-03-12 09:05:00
以地球表面的法律應該沒辦法,但可以找親友一起勸他。我爸賣900萬的房產卻還有每月3萬的信貸要繳也很不正常.重點是腦迴路異常須喝純水到70%水含量才會恢復正常記憶水中毒是虛假的,因為水含量多的人會被EMP打到抽筋....我的梅爾卡巴光體可以讓EMP穿過身體所以才沒被打死....直到有一天我的關節在抽筋,我就肯定知道是負面武裝打我絕對不要去精神病院,我曾看過裡面的管理員打被綁住的人我有用公共電話報警,但警察好像只派人來調監視器.....但在精神病院要用公共電話還只能特定時間是跟監獄一樣.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03-12 10:52:00
監護宣告
作者: druid80   2022-03-12 11:26:00
監護宣告前提是要有醫療證明,但患者本身不配合就醫,這就是難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3-12 14:57:00
本人不配合又不肯強制就醫的話什麼都是無解的要做信託也要本人同意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12 15:21:00
找第三人,用借名便宜買下來,然後再把錢幫當事人保管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3-12 16:23:00
想辦法舉證簽約當時 當事人是精神錯亂比較實際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2-03-13 09:55:00
辦監護、輔助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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