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有關遺產繼承問題

作者: ideaty (ideaty)   2022-01-20 02:19:26
各位大大好
小弟最近家族發生一些事情
剛剛爬文後看到這篇對岸的文章
https://kknews.cc/society/y896zg.html
文章末提到…
「其訴訟時效應依據《民法通則》從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即從弟弟主張分割財產
被拒絕之日起計算。
綜上在本案不適用繼承法第八條的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弟弟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遺產,且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想請教各位大大這個情形適用台灣的法律嗎?
還有想順便請教全部遺產如果由文中的哥哥繼承(繼承1),然後哥哥又往生其遺產由其
配偶及子女繼承(繼承2),請問這樣(繼承1)的部分是否算已經執行「分割繼承」了!
謝謝各位大大!
補充:我上面有說過這是對岸的文章,我是想了解台灣的法律是不是也是同樣的規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3.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2616369.A.DCD.html
※ 編輯: ideaty (39.9.163.151 臺灣), 01/20/2022 02:23:52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1-20 02:43:00
你要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1-20 04:36:00
繼承開始時,遺產是公同共有,在分割之前若有共有人死亡,就是更多繼承人加入公同共有關係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1-20 05:37:00
你查的是對岸農場文另外,你問我台灣用不用對岸法律? 嗯.......你覺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海基會海協會是在做啥呢???各國法律,自有其形成的緣故西台灣所制定的法律"條文",東台灣並沒有遵守及受約束
作者: hide1213xj (破壞 無謀 創造)   2022-01-20 10:04:00
代位繼承 配偶沒有繼承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