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部分,有問題想請教(文長)

作者: lotsmoney (瓜子)   2022-01-13 15:17:43
文長,還請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1.朋友在某企業工作10年,進去前有簽了項契約,
內容是「每週寄信給老闆」報告相關進度。
然而他工作10年間,根本24小時隨時代命,工
作天天睡公司。他這樣日以繼夜操勞的工作
導致他負責案子有項進度未能履約;該公司遭到
一些狀況。最近他想通打算離職,不過老闆依照
當初他簽的合約,以「每週未寄信給老闆為由」,
要我朋友先付40萬元才能離職。
請問他該付這筆錢嗎?如果要離職。
2.一般勞工、長期兼職,及工讀生,最低
薪資168/元;那是因為調移工時的但是找打工
臨時的人員不屬於長期的性質,而是臨時工,那
六、日工資也是給168元?
感謝大大能回答我的疑惑,謝謝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1-13 15:41:00
30天前告知,交接的東西處理好,最好是做成文件證明對方要討錢就讓他上法院證明損失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1-13 16:10:00
要看週六週日出琴薪資計算方式要看這兩天是雙方之間約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才知道計算方式.
作者: lotsmoney (瓜子)   2022-01-13 16:16:00
勞基法週六日出勤,臨時工的算法是依雙方訂的契約算囉?臨時工(有做有錢)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1-13 16:18:00
臨時工也會遇到第六天的問題,跟班表排定方式有關係
作者: lotsmoney (瓜子)   2022-01-13 16:18:00
我朋友的這個,只能法院見嗎?因為我朋友幾乎是被壓榨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2-01-13 16:20:00
基本上要看他契約怎樣簽 一般雇傭關係下就三十天前提出離職前記得跟公司確認交接 如果沒有人交接時間到就可以直接掰掰 交接是讓兩邊財務業務進行可以順順利利不用等到雇主同意.
作者: lotsmoney (瓜子)   2022-01-13 16:26:00
那他老闆要求的40萬元賠償金,要付款嗎?因為他因這筆錢,不敢提離職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1-13 16:37:00
離職只有單方面預告就好,40萬當然不要給,雇主根本沒有請求權基礎。如果不會離職,請找各縣市勞工局請求協助感覺這公司勞檢下去問題一定很多
作者: lotsmoney (瓜子)   2022-01-13 16:45:00
超多問題的,我朋友幾乎都半夜回家。整天被老闆壓榨,一個人做大概5人份工作問勞幾法問題,是因為有看到短期六日工作給168/hr。臨時工是很自由的,不像長期pt有調移工時,所以很好奇,這樣的薪資是否太低?因為慣老闆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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