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隔壁拆房留下與我家相鄰的牆為何是我要

作者: s9233 (Paul)   2021-12-14 16:01:27
各位好,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屋齡約40年,隔壁原本有一間38年前蓋的一樓平房,各自有各自的牆面,互不侵犯,
但就是黏在一起
年初隔壁屋主委託建商(也就是買主)拆除之後將空地賣給建商,但當時他遺留一面與我
家相鄰的牆壁沒拆。
當時詢問拆除廠商(也就是現在的建商),他們回覆這面牆以後會直接灌漿變成既有牆面
,所以不拆。
經過鑑界,我家的牆在我家地界內,那面墻在對方地界內,互不侵犯都沒過界,但就是黏
在一起。
現在建商引用民法811條附合的規定,簡單說就是原本牆是不動產的一部分,但現在房屋
已經被拆,牆壁已非不動產。非不動產,就屬動產,動產與他人不動產附合,成為不動產
的重要成分(所謂重要是指非經毀損不能分離),所有權就歸屬於不動產所有人,所以法
院說要我家負責拆了,要求我們拆除那面牆返回土地
拆除是小事,但一不小心我家房子怎麼了,會沒完沒了,我想這應該也是當初建商想盡辦
法甩鍋的原因
上了法院一次,法院也說依照現況來看那片墻的確屬於我家的,所以我們有拆除返還的義
務,天底下哪有這種事!牆壁不是我蓋的,也不是我在用的,土地也不是我的,然後我要
負責拆掉還建商,建商還能跟我求償,請問各位這個我該如何才能維護我自己的權益?提
供拆除前後的照片能有幫助嗎?
謝謝各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2-14 16:14:00
找民意代表陳情,如果在六都先打1999立案。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1-12-14 16:19:00
牆壁未必不屬於不動產,參考民法66條第1項看看另可參考關鍵字"強迫之不當得利",建議找律師處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12-14 16:53:00
房屋已經被拆牆壁已非不動產 最好可以這樣解釋XD就算真的被認為是復合也能用不當得利處理
作者: samnpc   2021-12-14 18:18:00
都上法院該找律師比較好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12-14 18:29:00
噓一樓。樓主寫的超清楚的,已進了法院(司法),還教人找民代(立法)、打1999(行政),真沒概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4 19:23:00
原PO 不懂對方的真正目的嘛???講白一點,誰拆了,然後影響到誰,誰就要負責.不管建商或原地主,都不願意冒拆了損害到你家建築結構的風險,只有你來拆,你拆你負責,推不了給別人不知道原本那邊是八吋牆還是四吋牆,要是八吋牆的話現在用的建築工法,灌漿板模,那面沒拆的牆根本灌不下去頂多走民事,換你跟原本的地主去求償費用建議去做調解吧,畢竟你若能理解對方的真正想法建商不見得不會不配合不然,建商他要走多少法律程序才能開始蓋???不然就是去找結構技師之類的公會出具報告,去舉證這面牆並非你的建物的主成分之一再退萬步說,那假若是重要成分,那拆了我的房子就毀了當初兩棟建物建築時間並非相同,並非存有其重要性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12-14 19:35:00
屋齡40年,或許可以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2-14 20:14:00
推2樓 本件係屬“強迫得利”之事件 建議找律師處理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1-12-14 23:52:00
類推適用民法182條第一項,主張利益不存在,受損人不得對受益人主張不當得利
作者: tero   2021-12-15 10:20:00
掛白布條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12-16 14:41:00
建商這招有點爛,這麼快就被破解
作者: s9233 (Paul)   2021-12-17 12:22:00
想請問這種情況受損人是前屋主,還是現在的地主(建商)建商說跟他沒關係,要找前屋主,這樣我是要對前屋主還是建商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12-17 20:54:00
建商拆牆就找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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