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通知 侵占國有地

作者: kensky (只是掛站)   2021-10-11 18:31:39
多年前收到我父親侵占國有地依民法179不當得利 要求賠償及歸還
通知書上寫[土地填高披上植被] 而我父親當時已往生一年多....
由於本人長期在外工作,不清楚此事,收到此信時
勘查該國有地,只看得出一大片荒草,也無任何地上物是不知道不當得利在哪?
跟專員聯絡中可以確定是第一次發出通知 我父親在世時是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因此我提出回信異議,因為我父親沒跟我提過,詢問是否寄錯信?
收到回信公文說是
[當時勘查人員勘查時,剛好遇到我爸姪女,我爸姪女說是我爸所為]
及附上當時勘查的照,地的確有變高,但誰知道是誰弄的?
不能因為住的近就說我爸吧!?
因為我爸姪女N年前就嫁到外縣市了,這根本就太離奇(詢問後我堂姊根本就不知道)
因此我回信要求麻煩提供姪女姓名或相關資料,及詢問如果勘查人員認定侵占國有地
為何當時沒有找相關人員會勘,等到過了一年多才發出第一次通知
是否故意提高補償金之疑慮,之後就沒有有在收到公文了
想問的是
1.已經過了5年了沒消沒息了 我還要去顧慮這件事嗎?
會不會幾年後天又突然收到一個10年侵占費用?
2.請問侵占國有地這類舉證應該是要國土財產局舉證嗎?
如果要我舉證?我爸已往生,我根本就沒辦法證明到底是不是他做的?
該地也只是荒地沒有任何地上物,只有雜草!!
作者: CKYww (CKY)   2021-10-11 18:45:00
看當時是哪個單位通知你的 直接再打去問最快
作者: kensky (只是掛站)   2021-10-11 18:48:00
直接打去又怕被扣帽子?另外我也分不清楚該公文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請求後面就沒消息了~~~ 當時因為處理後事 回完信就沒再追了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10-11 19:15:00
我以前有碰過一件已經沒在用了,但沒有特別再去點交給對方後來賠了300多萬不當得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11 19:19:00
個人看法是......案件簽結掉了......一來行為人早已亡故,二來現況已經回復雜生狀態再來受訪查人(令姪女)說詞與繼承人說詞有出入第四點則是台端外地工作許久,也向國產署表達不知情至於刑事部分,不罰繼承人,民事也只有五年不當得利追索而妳又沒有任何使用,法院判國產署輸掉的機率太大再加上..."利不及費"總總條件,分署那邊直接以現況(發草叢生)簽結掉最有利
作者: kensky (只是掛站)   2021-10-11 19:35:00
補充 這幾年因為雜草叢生 該地請國土財產局派人割草這幾年也有派人來,也沒其他消息!!請問man大 我需要再打電話確認嗎?當時因為兩邊有小吵起來最後一封信回完 沒在接到通知 就沒再打去問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11 21:11:00
=你這地應該鄰路吧,當地公所可以對於環境管理開罰國產署我是覺得免了.....國產署會僱工割草表示已經接續營管順道一提,其實國產署八不得有人願意租下來營管一來有收入,二來也省下管理費用,三來有出租就不會被占用會吵只是當時對於認知的差異,大概都忘光了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10-12 06:47:00
發問網友請先查一下回答人的紀錄,順便查一下不當得利的時效,和「熱心」網友回應比對。不要一股腦相信「熱心」網友的「專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12 08:52:00
是啊是啊,樓上跟q 網友只會一股腦複製貼上我是不知道在這幾位自栩專業的人士眼中是多看不起別人啦我對於這樣的挑釁,我也只能淡淡的回答一句話[當跟某種動物吵架時,就好比跟某種動物一樣水準]不要自以為自己最懂,這年頭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井底蛙,管中天,可笑可笑~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10-12 10:11:00
我只是對於愛不懂裝懂的人感到厭惡罷了把別人的批評和糾正當成挑釁 其實滿好笑的 殊不知別人只是在避免板友被不懂裝懂的人誤導而已 自以為自己最懂的不就是這些愛不懂裝懂的人嗎?
作者: kensky (只是掛站)   2021-10-12 18:53:00
有查到五年為限 難道不是五年嗎?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1-10-12 19:56:00
作者: kensky (只是掛站)   2021-10-12 20:02: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政府可以不舉證 就隨便認定侵占人嗎?因為我好像也沒辦法反舉證?先不論民法這件事,我認知是跟我爸沒關係 所以不想多年後又收到莫名的信件,當時我爸也是往生一年後我才收到
作者: rickdom01 (rickdom01)   2021-10-12 21:25:00
上法院前,政府或你自己想怎麼認定都沒差,但如果要上法院當然要舉證囉
作者: tintinhaha   2021-10-13 23:55:00
打電話去問沒有使用過該如何處理(占用處理要點)否則繼續累積補償金,將來跑法院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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