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散佈個資法疑慮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9-29 09:24:14
抱歉,因為有大大已經推文回一串
※ 引述《Beanoodle (津崎似超人平匡先生)》之銘言
: 大家安安: 乳題
: 承接我下午po的那篇文章
: 目前釐清的事實是
: 假設A把自己的個資公開在臉書
: B引用了A臉書的個資在PTT發文
: 然後CDEFG......回了B的文
: 也留有B文章裡的A個資
: 那A要告BCDFG......等人散佈個資是可以告得成嗎?
小弟以為,提告是當事人權利,告一定能告,
能不能成立,一樣是看每個法官的見解…(就是後續未知)
A公開,B引用轉貼…這部分我不確定法官會怎麼判,
但在CDEFG回文部分,只要不是針對A的個資回文,
我認為完全沒有問題,即使出庭,只要主張ptt的回文機制就是如此,
A不喜歡可以請板主或私信要求刪文,
提告根本浪費司法資源,這樣主張即可。
作者: psychehealer (桑納托斯)   2021-09-29 10:48:00
ptt的回文機制其實可以選擇要引用還是不引用原文,回文者明知可以不引用,但仍選擇引用,那就不能推給回文機制,而且ptt很多人其實都是故意利用回文機制來幫備份的(藉回文之名行惡意備份之實),所以我個人認為若以回文機制來抗辯,不被採信不符『故意』要件的機率很高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9-29 11:44:00
回文系統預設是引用阿,就說你習慣用default就好
作者: sunmoonzhang (日月)   2021-09-29 11:55:00
https://i.imgur.com/GyxbXYY.jpg正想回文ptt就問我是否要引用了,哪來default???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9-29 12:00:00
菜...你開電腦板的enter enter enter完就自然引用了通常只有知道自己回文內容跟主題完全無關才會刻意去選
作者: sunmoonzhang (日月)   2021-09-29 12:22:00
https://i.imgur.com/HTV376P.jpg第二個enter就是在問是否要引用原文了一樣哪來default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1-09-29 12:26:00
回:是,我是引用回文,不然我怎麼回應B的文?…我個人如此主張。
作者: sunmoonzhang (日月)   2021-09-29 12:31:00
照這邏輯,那ptt不論電腦版、手機版都干脆不要問回文者是否引用原文了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9-29 12:38:00
你發了幾千篇文後通常就一路enter到底,預設當然就是第一個Y,就說了除非特殊情況才會跑去更動
作者: psychehealer (桑納托斯)   2021-09-29 12:51:00
個人習慣應不能阻卻違法事由,『故意』這點有爭執空間,但要看司法官怎麼想,而我個人認為重點應在於另一個要件,即是否『意圖損害他人利益』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即便『故意』,但司法官若認定『無不法意圖』,還是會不起訴、無罪。總之文章中若有他人個資,且他人是不願意被利用的,本應審慎為之,尊重他人意願(即便討厭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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