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建築越界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00:15
根據今年鄰居土地鑑界的結果
我老家二樓的後陽台有越界 (二樓後陽台比一樓的牆還要往外凸)
越界面積小於 0.5 坪 (長小於 6m,寬約 0.5m 的直角三角形)
在和家人討論後,我們規劃的處理流程為
1. 先申請土地重新鑑界 (已申請並安排於 10/7 鑑界)
2. 如果確定有越界,則把越界的後陽台打掉
不知道這樣的處理流程是否恰當?
另外想再請教隔壁土地仲介施壓騷擾的問題,該如何處理
仲介一直逼迫我們簽不合理的承諾書,承諾以下幾點
1. 建物維持現狀,後續不會再擴大加蓋
2. 若後續該 xxx 地號有需本人配合之事宜,會全力配合,不得要求其他補償
3. 不得為有礙 xxx 地號興建或使用之事宜,若所有權移轉會誠實告知新所有
權人,並遵守此承諾
覺得不合理的點主要是
1. 我根本不知道他會要我們配合什麼,無法評估要怎麼給予承諾全力配合
請仲介條列需要配合的點讓我們評估,但他回復說沒有什麼特別要配合的
或者要我們自己改寫承諾書的第二點
2. 不得要求賠償很怪,因為鄰居未來要蓋大樓,樓高約為 15 層
如果我們家因為蓋大樓而受損,就不能賠償...
3. 說一直逼迫我們簽且用片面資訊誤導
給我的感覺是半哄半騙,不給時間考慮
細節如下
3.1 當天就要我父母簽,說這個是他們給的誠意
沒有要我們拆除,只要我們承諾不要往外蓋
但第二點跟第三點都不提
3.2 隔兩天後又來要我們簽,我回復他說可能會自行拆除時,勃然大怒
並且開始跟我們施壓,比如
說他們那個是一個 9 億的大案子,我們已經延誤到他們了,需要鉅額賠償
或者要我畫押拆除越界部分的時間,比如9/25之前
但重新鑑界就要等到 10/7 號
我的疑惑是,仲介應該沒有權限來施壓我們拆除的時間吧?
4. 騙我爸媽說是梁柱的部分越界,梁柱拆除對房子會有影響,或者要移動房子等等
但實際上是二樓陽台外推的部分越界
想問一下,關於仲介的行為,除了應付他之外,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法嗎?
先跟大家謝過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24 09:04:00
說真的,我覺得耽擱別人的是你們耶~~~~人家切結書內容很合理,是你們在跟人家搞技術阻礙對方是幾億的案子,土地仲介不希望受到四界地主搞阻礙導致整個買賣破局假如你擔心未來對方如因蓋樓導致的權益受損,你自可提出並且把這加在協議書的但書排除事項況且補償不是賠償,補償就是 膠帶膠帶賠償是因為權利受損,才叫賠償全力配合那一句話,解釋起來就是未來地主真要求拆掉時你們要配合拆掉,不能在另外索要補償的意思人家現在趕著,只要能夠拿到承諾書,地主才會安心買地當然,擋是你的意願,你的選擇,鄉民基本上是尊重我不認為你錯,也不認為你有多少對的假如要對方給膠帶,那也是你的選擇不然,你以為什麼叫做 釘子戶??? ^_^畢竟,你們走的是法律程序,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13:00
感謝 m 大的回覆,我們並沒有要耽擱對方的意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24 09:14:00
確實那是你們可以做的法律手段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14:00
查了一下,發現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應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24 09:15:00
透過法律手段,合法延宕對方工程進度,造成對方額外支出甚至無謂的損失 ,這種事情,不是新聞常在上演,沒在看嗎??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15:00
想說與其簽了一個不懂的承諾書,倒不如自己拆掉算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24 09:16:00
當然,做這種事的,都說自己沒有耽擱對方的意思...人家deadline 是9/25,你卻拿一個 10/7 在擋啊這就是技術阻擋啊,不然以為這是啥???您真有趣~~ ^_^一鑑你都不信了,還申請要二鑑,不是嗎???一鑑結果上方有凸,人家也沒要你現在拆,只要你寫個承諾承諾以後真要拆時,不主張對方要給補償啊人家仲介就是要跟買方說...鑑出來是有越,但是對方承諾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20:00
這部分是我把補償跟賠償搞混,感謝您的提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24 09:20:00
越界的部分不主張要討補償,搞定了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21:00
請問,如果第二點改成如果隔壁地主要求把越界部分拆除時,得全力配合並不得要求補償您覺得是否恰當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24 09:22:00
你二鑑之後還是可以做啊,這張切結又不承諾合法權益拋棄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22:00
因為如果改成這樣子,我對於承諾書上的內容就沒有疑慮,就可以簽給他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8-24 09:27:00
假設越界是事實,但看起來原PO也同意拆除樂界的部分,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8-24 09:27:00
什麼書面都不要簽,趕快把越界建築的部分拆除。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8-24 09:30:00
對方頂多是請求五年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連一坪都不到是能有多少錢?
作者: 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2021-08-24 09:44:00
非常感謝 t 大和 j 大的建議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24 09:46:00
別人要蓋房子是他的事情,跟你沒關,有誠意就會來跟你商量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8-24 10:07:00
承諾書這種東西,除非很清楚內容,否則不要簽法律沒有說不能二次鑑界,那就去申請。卡不卡到對方時間,那是對方的事。完全不覺得你有什麼地方站不住腳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8-24 10:27:00
不要簽書面然後快拆除, 如果這些人逼迫家人簽文件就先警告後直接報警, 可以開始安裝收錄聲音的監視器材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8-24 10:42:00
@taipoo 錢奴又在答非所問
作者: tomshiou (( ̄︶ ̄))   2021-08-24 13:20:00
等他告再說不要自己簽 法院判定再說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8-24 13:36:00
不用理他 如果鑑界結果沒超過 就好笑了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8-24 13:45:00
你是幾年前的房子?有無增建?如果很老的房子,一般都會有所謂的防火巷,不太可能2樓陽台越界,但還是以鑑界為準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1-08-24 23:47:00
簡單回復:1.別簽任何書面 2.如期進行二鑑 3.別再理會該仲介 4.與該仲介的所有談話均建議錄音 5.某m的話無參考價值 建議略過別看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8-25 00:12:00
不要理仲介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8-25 12:27:00
一點都不覺得承諾書合理啊…建案幾億又如何?有無犧牲別人合法權益和違反土地正義才是重點。原波等鑑界完後再說;與對方之接觸記得要蒐證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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