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限定繼承後收到執行命令

作者: syunlin105 (syulin)   2021-07-28 00:29:45
大家好
父親於2017年過世 由於種種原因所以耽誤了拋棄繼承的時效 所以我和妹妹限定繼承父親
的遺產(債務)
並於當年有向法院提出財產清冊處理債務
父親名下不值錢的房產和土地也確實被法拍後將全部金額償還給債權人(當然是不夠還..
但我於今年七月份又收到這份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 就書面說明 是否是針對父親的勞保
退休金進行扣押呢?由於我們未收到任何一筆勞退金.為何要由我們去償還呢?是否該提
出異議聲請?以及這封信為何?
謝謝各位幫忙
https://i.imgur.com/AHUILFp.jpg
https://i.imgur.com/YqU1t8K.jpg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7-28 01:28:00
聲請扣押的人不會知道你們有沒有收到勞退金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7-28 01:29:00
遺屬在勞工死亡後10年內都可以申請領取一次退休金,而請領勞退金的權利,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9條不得扣押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7-28 01:29:00
債權人(看起來是銀行?)只會知道你父親之前有勞保(工作)(可能)已退休 但不會知道退休金最後怎麼去了至於2F提的問題 還是諮詢法扶或是律師抗辯一下較好的確有法官認定這不是遺產 但也必須抗辯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28 01:40:00
該還的債就該還,這樣對你們的未來會比較好
作者: syunlin105 (syulin)   2021-07-28 01:53:00
謝謝以上的幫忙既然勞退不得扣押 那債權人是要扣押什麼呢是否先提出異議聲明?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7-28 07:01:00
異議當然一定要提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1-07-28 08:52:00
就異議啊 找律師寫個狀即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7-28 10:41:00
領取被繼承人的勞保勞退是繼承人的"權利"現在知道這筆款項,那就去處理吧另外,這是指勞退新制的勞退金吧,人死了,就是轉為遺產啊勞退金設計是照顧被保人的生活,被保人活著就受政府保護但死了,遺屬就可以申請一次領回剩餘的勞退金但29條是否保護到勞工之遺屬?? 我是認為沒有耶~~~~畢竟29條寫的是 "勞工之退休金及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利"保障對象是 勞工 而非勞工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但類似案例,法院現行是類推適用,保障遺屬請領權
作者: CKYww (CKY)   2021-07-28 14:09:00
不知道的話就先提異議再說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21-07-28 23:09:00
注意異議要10日內唷
作者: syunlin105 (syulin)   2021-07-29 01:33:00
謝謝大家!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21-08-08 02:28:00
直接異議不用附理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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