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小額訴訟,被告不懂中文,該聲請?

作者: jiabao0508 (JiaBao)   2021-05-24 10:29:14
有位已有身份証的外國朋友
台灣唯一親人也只有他媽媽
跟他一樣也是看不懂聽不懂不太會說中文
然後我正好能稍微聽說一些他們的語言這樣
期間收到有公司以他欠某電信費名義
寄給他的支付命令
我知道這一定要提出異議
然後就進入調解了
進去調解室前跟工作人員說他不懂中文
需要我幫他發言 然後就很乾脆放我進去了
裡所當然調解失敗了
前天收到通知 進入訴訟程序 月底開庭辯論
但貌似只能他自己進入
打電話問了訴訟輔導說明情況
他說聲請訴訟代理人就好了!
但我查了一下,訴訟代理人貌似要律師資格
阿我又不是律師.....
後來就查到 "輔佐人"好像是最符合情況的
但找了案例輔佐人貌似也只有親人才能擔任
(就說了在台灣唯一血親又不會中文)
然後這種小額訴訟,法院是不是不太可能為他申請通譯?
開庭程序也大致理解
就只是出庭我幫他唸稿這樣
請問這該聲請的是?
(當然他本人當天也會在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5-24 10:34:00
不會中文是一定要有通譯的,但問題是有通譯她就能自己處理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1-05-24 10:52:00
民事訴代不一定要律師
作者: jiabao0508 (JiaBao)   2021-05-24 11:12:00
原來通譯是自己聲請的呀!那通譯是否只能請司法院網路名冊記載的那些人士呢?其實主要就只是唸稿而已,有好心人幫忙寫好答辯狀,說照上面的回答就好原來民事訴訟代理人沒有一定要律師呀!那麼他的需求應該請代理人就行了,可是這樣已經交出去的答辯狀是不是要重新註明呢?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5-24 13:08:00
通譯跟律師都需要,法扶問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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