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發錢)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21-05-06 02:16:25
轉這篇是想請教這個事件,以遵照命令作為阻卻違法事由來做抗辯,
有可能成立嗎?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
遵照交通警察之指示
本條例也未明定形式審查的要件,
當看到警察指揮是否就符合外觀上的合法
謝謝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WaGcGnC ]
作者: basacola (大日本帝國祖國萬歲)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發錢)
時間: Tue May 4 16:45:02 2021
這是去年一個我遭遇到的真實故事。
文長抱歉,可以直接看影片跟行車記錄器啦!
懶人包就是,警察自己跑來跟我發生事故,期間態度很差,說詞反覆,原本現場就完全配
合,處理完說要和解,結果事後又打來問我想怎麼和解,問我職業後直接掛電話後提告,
還多告了完全沒有發生的肇事逃逸,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
每10推5P啦,我再研究怎麼發...,我晚上要補習,晚點發。(發ㄌ)
更新,附上判決書,讓你們對照行車記錄器。
https://i.imgur.com/4GmLGRt.jpg
以下正文
這幾天因為事情暫時告一個段落,但是想了很久還是覺得很不舒服......。
去年6/6因與一名莊姓員警發生交通糾紛,期間我並未違反任何交通規則。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5-06 02:29:00
講白一點就是比後台、比誰狠,上半場你是輸。如果對方有驗傷,你誣告應該告不成。下半場如果你想玩,你要先搞清楚對方的底細~不是瞎耗。「你們的」案子,就是你最大的盲點~你們?你有告那個警察嗎?你有檢舉或提告嗎?我還以為是你,回文了。過失傷害應該會開庭,原po可能自己隱匿了部分事實。講白一點,員警態度有問題,但可能有壓到或「迴」到。逃離現場、沒有行車紀錄器,可能就被當成肇事逃逸。他有留在現場,又有行車紀錄器佐證,肇事逃逸不會成立。檢察官跟審判長不是吃素的,判決文都會寫得很有技巧。他被罰的是堵住車流,不管前因後果,他停車就堵住車流了
作者: small2cow (small cow)   2021-05-07 01:22:00
問你職業看好不好賠,想多要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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