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半年前購買房屋,裝潢由統包處理,他介紹一位玻璃拉門的業務,
己下訂金45000元給這業務,製作廚房拉門,書房拉門,並安裝到好.
目前其他工種都好,只剩玻璃拉門,該業務己延3個月不出面施作,
電話不回應,語音留言不回應,line不回應.
[證據]
目前己有報價單,轉帳記錄,line己收訂圖,他公司名片,line過去對話記錄
[問題]
我不知業務的住址,也不知他的身份證字號,公司說他半年前己離職,
該單是他私下行為,匯入帳號是該業務的,非公司的.
請問我該怎麼做,保障自己權利,並要求他賠償延長租屋損失?
是向警局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