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專家,
家人因病身故,而我成為繼承人,某些店家的會員,我是否可要求將身故人改成我?
遇過幾個店家,是以"公司規定"不可以更改,要就是註銷,而重新申請,
我是因為紀念,而不想重新申請,但我到底是否有權可以要求?
也許是店家為了省流程,也覺得這沒有什麼好繼承的,
也有少數店家說,因為使用優惠會牽涉到"身份證",所以要詢問總公司,
確實得到結果也是可以更改。
而若是不更改,許多店家是認卡或電話號碼,請問這樣情況下,我繼續使用,是否有
法律問題?
以我粗淺認知,是有問題的,但店家卻回我,目前是沒這樣情況,
我說,若有問題了,你們會負責嗎?店家鬼打牆,目前是沒這問題的~
所以,我是否可要求?可依據什麼法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