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最近遇一件鳥事
上星期,我開車在路上遇到紅燈停車
結果後面一台騎車 急停,沒撞到我的車,就自摔了
但我沒下車,就直接開走了
現在反而要告我,讓我現在很苦惱
有去警局做完筆錄,路口的 監視器也剛好有拍到情形
影片中,我正常遇到紅燈停,後車急煞自摔,完全沒撞到我的車屁股
我的車也沒有撞到的痕跡
請問對方 要用什麼名義來告我呢 會成立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19 10:03:001.訴訟是憲法權 2.檢察官不是吃素的
作者: Nipperdey 2020-10-19 11:05:00
就看你有無違規肇事因素而定
如果你對車禍沒有過失責任的話,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77號解釋,並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但事實認定是檢察官及法官怎麼看,而不是你我的看法。至於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的事實認定,一樣是檢察官或法官怎麼看?
他自己不保持安全距離 也沒注意前車狀況 怪誰...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10-19 12:40:00有影片他還要跟你揮,如果你的確沒有造成他摔車的因果關係,那到檢察官那邊就會不起訴了,不用想太多。
對方100%肇事責任而且有影片可以證明 你不會有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19 18:15:00對方主觀認為因為你煞車才害他摔車實際上是 他未保持安全距離,而你合法煞停(紅燈)你也沒辦法反告對方誣告
為什麼沒辦法反告誣告?就告啊 一樣成不成立再說啊反正對方能找麻煩 你也能找回去啊而且告誣告的正當性還高多了 雖然難以成立但至少有正當性,不成立也只是法條當初制定的問題而已
大濕說的正解,拿到初判表無責可以考慮反告,搞得大家程序多很多可以跑這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20 08:45:00舒服成分居多...反正頂多就被檢察官碎念浪費司法資源若別人犯O,你也跟著犯O,那是你的修養品德問題,跟對方無關,就像路邊野狗吠我,我不會學它吠回去一樣我要嘛無視閃,不然就是絕對力量優勢,一個下去,讓它學乖選哪種是你的自由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0-10-20 09:06:00是只要我要告警察就會提供前車資料讓我告?
作者: sejhengwon 2020-10-20 18:31:00
反告+1,這種影響生活心情又不知檢討的無賴,回頭再找他麻煩就對了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0-22 02:47:00反告誣告 說不定可以賺個年終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0-23 13:40:00樓上 K大.....要是有女人拉著你告你性侵,而且是在你正在開一個重要 Meeting 時衝進來,然後老闆果斷把你 Fire了直接跟會計說算一算資遣費,電腦鎖住,保全全程監控收東西即使後來證明你是被誣告,那...司法即便還你正義你,民事損失了多少??? ^_^
告你的是不是白癡我不知道,但是我很肯定檢察官不是,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人你就別理他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