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否算毀謗或其他罪名?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20-09-29 07:21:03
起源於八月上旬 D方在某版上有發表贈送文章,
雖當時有寫性別指定之索取,加上先前D方她有請我幫忙過的情況下
才寄信詢問可否索取,過程到最後未索取,過沒多久在某版發表黑名單
約過3至4小時後D方刪除
不過上網搜尋仍可發現有備份網頁
是否有構成妨礙名譽或毀謗罪?
還是因為連結性對應名字的問題可能告了也不起訴?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20-09-29 08:01:00
不論官司輸贏,判決書上有你的本名跟ID豈不是又讓更多人看,而且判決書是刪不掉的
作者: songzhen ((#゚Д゚))   2020-09-29 08:29:00
你先把內容發出來給大家看看才知道單純PO黑名單可能不算(一般PTT常見的那種黑名單、黑人基本上不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9-29 08:53:00
google tonybbbb+黑名單...=.="何必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9-29 09:04:00
這行為讓人有反感很合理,有些事想想就好不一定要做真的要的話 ,網路上也有很多專門為這種需求賣二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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