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23 10:14:00所以,只有[被找到的] [才有還給公司]???公司大概通報很多資料被不當竊取,甚至在其他公司產品看到很類似的智財設計吧.......在公司眼中,沒從事,可能只是幌子,也可能已經把資料賣了當然,單憑兩張,或許不代表什麼,可是你不知道公司掌握了多少吧......(呵呵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23 10:50:00都從 他字 變成 偵字,檢察官就要詳查了......我 [夠客觀了啊] ...我都把可能性寫在上面了,是你自己一廂情願自認為對造(或叫前公司,隨便)沒有理由就告你,一定出完庭就不起訴啊......要是檢察官問訊完,起訴了,你要怎麼辦呢????你要說 司法不公嗎???都跟你分析了 前公司可能對你的看法與認知不聽,或者是不喜歡不想聽?ok 啊...跳過去啊反正最後中獎又不是我.....我也沒聽過貪污的自己會先承認自己貪污的 ,ok?所以,你想要來討拍,那,那就看誰願意幫你摸摸拍拍一起幹醮公司沒血沒淚,阿同溫層安慰之後呢? 對你的案情有什麼幫助??當然預先設想公司可能會出什麼招, 自己做好因應啊 ...不然,人家公司拿一堆證據資料影像,證明你曾經做了什麼事你......不就當場答不出來????總之,隨便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