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消保法的"依本法",這"本法"包含民法嗎?
因為我最近打一個官司
主要是買電腦有瑕疵退貨
但是想說頂多就退回原本買電腦的錢
但是我損失打官司的其它成本與來回不斷維修的成本
所以找到消保法第51條求償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
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但因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但是今天開庭時,人家說這個"依本法"是指消保法,但我是用民法去解除契約的
但消保法不是民法的特別法嗎?
所以消保法也是民法???
所以是"依本法"求償啊?
這樣對嗎?請教一下各位法律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