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遺產糾紛

作者: vicky0729 (vicky)   2020-04-06 02:49:41
關於遺產糾紛,內文有點長,需要大家幫忙。
覺得相安無事好好的解決分配都好,但不想看到默默做自己份內工作的媽媽被這些人欺負!背負警告、壓榨、抹黑、散佈謠言等精神壓力..
有先爬文,也有詢問一些免費諮詢的管道,但內容不斷增加,媲美八點檔,希望能給予一些建議,先謝謝大家了!
「外婆21年來由沒工作的小女兒 也就是我媽媽獨力扶養照顧,負擔一切生活開銷及三餐」,9個小孩除了我媽為主要照顧者外,其餘只有2位每個月給$3000生活費(大兒子及小兒子),兩位當中的一位(大兒子)還是一年結算一次For去年的生活費,這位1/24過年才給,外婆2/5過世,沒幾天卻要拿回去..
出殯僅僅三天長年不見蹤影也沒負擔媽媽跟外婆生活費的一群小孩要回來分財產,「外婆沒留下任何遺囑,房子若要分配,媽媽繳了21年的房屋稅、地價稅及基本開銷支出能否主張歸還?」
大阿姨當下拒絕支付且說要是請看護照顧外婆的話就會和大家一起支付費用,但當初舅舅們要求我媽回來照顧時就說會請大家平均分攤並給予我媽照顧費,大阿姨不同意,21年也只拿了兩千元,每次回家都空手而回,甚至外婆尿失禁的當下也不為所動,話說完轉身離去。外婆過世當天通知她回來,才18點多卻說天黑外面冷不敢騎車,出殯後第三天晚上卻飛奔回來討財產...
除了兩位給予外婆本人生活費的之外,媽媽也只收到四舅舅一次幾千元的感謝的紅包,而後大家幾乎都不聞不問置之不理,只有小舅舅還會提供外婆尿布,二舅舅偶爾會擔心我媽負荷不來,會偷偷塞錢。「要不是媽媽解了退休金、設法週轉,媽媽跟外婆要靠什麼生活?家裡還有一個沒工作的舅舅...」
「若單純房子平均分配也就算了,但這些貪得無厭的人連我媽幫外婆支付的老人會費所給予的白包三萬及農保喪葬津貼都想霸佔」(每月老農津貼是要補貼外婆生活費用的,但我媽都是用自己的錢在倒貼,津貼則是留在戶頭不動用來扣勞健保的),老人會費則是負責人當時有交代說是要給我媽的,因為知道都是我媽在支付 「大阿姨卻說是外婆的錢要求均分,我媽不同意,當下帶有恐嚇意味的警告我媽小心點!」甚至跟三舅為了盜領喪葬津貼假冒大舅到葬儀社說要補開喪葬費收據,我們也取得了監視畫面。
除此之外 「三舅20年前跟家裡借了50萬,還霸佔外公的機車都不用歸還,兩位卻要我媽將自己繳納的費用讓大家均分,很不合理!目前農保喪葬津貼因為大阿姨去搗亂而無法理賠。請問該如何處理?50萬有提款紀錄能否要求歸還?」
據了解外婆遺產的部分可以先主張共同繼承之後再進行分割,但是否不需所有繼承人同意,只要過半數即可將房子售出均分?媽媽的應繼份未同意是否會被轉賣?我們目前還住在這,但這些人居然說要讓我媽住到外婆百日後但我不行,覺得神扯
接著大阿姨又跟三舅舅開始慫恿及誘騙其他兄弟姐妹找代書打算聯合告我媽侵佔,包含九年前外婆贈與我媽的田地(當時是外婆主動透過外婆朋友的代書兒子申辦 )
據了解外婆9年前贈與我媽的土地,就算提告也沒問題,他們不能要,也無法取回。
若瞎扯外婆無意識或者誣告我媽誘騙外婆,法院會調查醫院病歷或詢問醫生。
且若不是當初媽媽身為外婆的訴訟代理人(民國100年)代替外婆到法院訴訟,今天也未必有這些坪數能夠讓他們繼承,「約莫半年奔波的時間都讓媽媽自行處理,讓外婆被欺負大家不聞不問,只想得到而不付出,這些時間成本、費用等能否補償?」
2/25清晨五點大舅舅跑來家裡大亂(聽說有點輕微失智)說今年過年給外婆的生活費要我媽交出來,還蝦扯了一筆根本就沒有的十萬元也要我媽拿出來,謾罵我媽不要臉住在這、髒女人等字眼,還想要動手打人,但我媽說是第一次不想鬧得太難看第二次會報警所以選擇原諒,讓小孩們來把他帶走。
我覺得媽媽默默付出,即使沒錢也不請求他們支援,不奢求一句謝謝,畢竟她是外婆的女兒,但也沒必要遭受如此待遇,聘請看護還有休假日,媽媽則是全年無休,「況且一個未曾受過照護訓練的女人,近年來長時間使力扶抱無法行走的外婆,即使車禍導致身體不適仍要照顧媽媽,現在身體早不如以往,年紀大了,求職也不易,這些勢力鬼如此欺人太甚,實在難以忍受!打算提出訴訟要求大家分攤之前代墊的費用及付出的扶養費!提供一起生活的證據或者是一些繳納醫療費用開銷等收據都可以?但扶養費該如何計算?
然後就在清明節,聽聞長輩剛過世,家裡不宜祭拜祖先,卻被扭曲成我們不想做,三舅第一次回來拜,說他女朋友不敢回來 因為沒名沒份怕看到我媽,然後說叫他回來如果看到我媽什麼都沒準備 叫他去踹我媽的房門 要指責我媽 "媽媽一不在就這樣" (外婆過世我媽就擺爛的意思)
但這是幾年前阿嬤還在還很理智的時候就開始了,並不是阿嬤過世後我媽擺爛,而且祭拜祖先本來一般就都是兒子媳婦準備,我媽只是幫外婆弄,但每年年節太多,大家回來的只有三節,阿嬤是連七夕九九重陽都要拜的那種,一整年下來開銷很大...就這麼拜了將近20年, 直到前幾年我媽就有跟大家說之後就讓你們拜 她就不再準備了,只是這幾個人都沒在場(都是派晚輩出場而已)
除此之外,我還聽到其中一位說21年前外公送加護病房前跟他說我媽把外公的錢約兩三百萬都掏空了,我媽長年住在台北怎麼掏空,況且外公最疼我媽,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種事。外公癌末也是住台北由我媽陪同就診照顧,當時外公偷偷告訴我媽他的抽屜鑰匙在哪,後來還交代外婆跟幾個舅舅要把錢留給我媽,我媽直到外公彌留才跟著送回家,回到家發現鑰匙存摺都被翻出來了,他們也知道存款剩下六十多萬。能否控告他們毀謗及妨礙名譽?或者該怎麼做比較好呢?懇求大家給予建議,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4-06 08:34:00
文長.直接給結論:找律師...有錢.別人才願意傾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4-06 09:51:00
被繼承人生前不規劃,死後就照法律來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4-06 11:24:00
人都走了,現在才在那邊憂心 ?照本版法律觀點,所有繼承人都有權繼承自己應繼承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4-06 13:24:00
一切依法 照手頭所有收集到的證據走 不管是遺產還是生前照護費 至於生前贈與手續已完成則無需討論就像上面m說的那樣 依照所有人法律賦予的繼承權分配照護費用等則可以請求均攤最簡單的方式其實就是 找律師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4-06 13:55:00
情緒性敘述不會有任何幫助,幾分證據講幾分話。生前贈與不必列入遺產,生前扶養與支付費用要能舉證。法律沒有什麼叫默默耕耘默默付出,而且容易紙上談兵。紙(證據)上談(判斷)兵(勝敗)。扶養的部分,你們要列出開銷明細單據才能要求分擔。房租、水電比較簡單,生活開銷沒留單據證明比較難舉證。負責照料者可以比照看護費用,列出分擔金額扣除3000我只看了兩段就沒細看內容,太阿雜太煩了……
作者: andybg (小賠)   2020-04-07 00:33:00
回一下賣房 有2/3產權跟2/3所有權人就可以 事後再提存就好硬起來準備好找律師開戰 看字面寫的 親友很無情 不太可能讓你們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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