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員警私查個資罪證確鑿卻不起訴?

作者: larosedunhil (Dunhill)   2020-03-10 18:54:57
先說我是被害人本人,
而且我也確實沒有卡詐欺官司。

一名警員利用警方戶役系統以我是詐欺嫌疑人的名義去查詢我的個資,
今天檢察官卻以系統網頁跑不出查詢結果推翻上個月自己宣告的緩起訴結果,改以不起訴
做處分?
難道查詢不到結果就能夠全面推翻前面他濫用公權、登載不實再加上偽造文書的所有作為
嗎?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3-10 19:16:00
再議
作者: larosedunhil (Dunhill)   2020-03-10 19:49:00
再議的話還會是原本的檢察官嗎?如果對方確實有查詢,怎麼能夠用未查到結果就放過他...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3-10 21:03:00
你再議如果有理由成功,9成會換檢察官辦理,也有可能直接起訴,失敗只能找律師交付審判基本上有查一定有紀錄,可是他是刑警嗎?那個似乎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查再議有時間,不要錯過了時間
作者: larosedunhil (Dunhill)   2020-03-10 21:42:00
他是刑警沒錯,當初在向警察機關申訴的時候,負責調查的警務員有告訴我對方於戶役系統上以「詐欺嫌疑人」的名義去查詢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3-10 21:52:00
你是告他什麼?
作者: larosedunhil (Dunhill)   2020-03-10 21:56:00
我沒有提告,但當初警察機關送地檢的時候是以「公訴偽造文書」下去做偵辦,先不論有無查詢到結果,員警於系統上登載不實,應該就已經構成「偽造文書」罪了吧?
作者: yesohya   2020-03-10 22:04:00
偽造文書不是這樣定義
作者: larosedunhil (Dunhill)   2020-03-10 22:32:00
作者: Jarerns (大嘴吃八方)   2020-03-10 23:17:00
移送理由不能證明什麼...不構成偽造文書的 你報案堅持告偽造文書 一樣會用偽造文書移送 只是不會起訴而已Line翻群不違法 有人堅持告 警察一樣只能先找個名目移送反正構成要件合不合那是檢察官的事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3-11 04:50:00
你有沒有注意到後面有個要件就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作者: witness0828 (原PO沒有病)   2020-03-11 15:41:00
我先說啦 自己有某職朋友 興趣就是看到正妹的車牌就去查她駕照照片跟住家 但 誰知道呢? 又要怎麼舉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3-11 16:11:00
看正妹車牌.....那...應該算是戀物癖吧而若真讓這位仁兄贓到幾條通的,也算是賺到....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3-12 02:20:00
這個可以告個資法吧?偽造文書要件的損害他人 被害人這樣不算受損害嗎?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20-03-13 13:52:00
不起訴情形很多,沒跳出查詢結果是客觀事實,但藉此推導出的法律評價才是不起訴的理由,在沒看到書類之前無法判斷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3-13 17:25:00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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