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肇事逃逸罪是保護傷者還是方便警察?

作者: ultratimes   2019-12-24 15:58:21
有看過立法原意就知道
肇事逃逸罪是為了避免傷者錯過救援時間
但畢竟立法用意是這樣,但如果執行起來
若有駕駛逃逸,但有給傷者妥善治療
例如說送傷者到醫院後,就消失不見
但這種情況,仍是屬於逃逸
今天假設有駕駛肇事後,送傷者到醫院,然後就不見了也沒留下任何資料
在刑法上不是仍觸犯肇事逃逸嗎?
有人會說,未報警但送傷者到醫院就不算,但那前提也是肇事者沒逃走吧
報警不是成立與否的關鍵,但是逃跑卻是
所以這條反而是方便警方抓人,而不是救護傷者嗎?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12-24 17:13:00
送到醫院還沒結束啊,也許要醫一年半載,也需要花個35十萬。救助之責還沒結束就逃了....如果不是想逃,彼此交換個聯絡方式ok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2-24 17:26:00
你對肇事逃逸的認知可能跟我以前一樣有誤解。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9-12-24 17:26:00
之前有個肇事者默默留在現場看傷者上救護車,不算肇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24 18:01:00
U大師見解跟最高法院判決都不一樣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12-25 01:13:00
送到醫院還沒結束啊,也許要醫一年半載,也需要花個35十萬。救助之責還沒結束就逃了....如果不是想逃,彼此交換個聯絡方式ok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2-25 01:26:00
你對肇事逃逸的認知可能跟我以前一樣有誤解。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9-12-25 01:26:00
之前有個肇事者默默留在現場看傷者上救護車,不算肇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25 02:01:00
U大師見解跟最高法院判決都不一樣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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