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舞臺劇中的音樂版權授權問題

作者: yukinin (雪忍)   2019-11-12 14:43:51
聽朋友提起這件事,有點好奇這類事情應該怎麼面對,所以代他問問。
友人在小劇團上班,最近接到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的電話,
指稱劇團遭人檢舉使用未授權之音樂,但未指明是那場演出有問題,
隨後便寄了一封附有價格和表格的Email來要劇團依近期演出內容填寫以供分析(?)
(指定了兩三場的演出之場地、劇名、音樂歌曲詞曲作者之類的)
說如果不是他們的音樂就不用付錢,反之就是要付費。
友人加入劇團的時間並不長,在和團長=老闆討論後,
團長堅定表示所有的演出都有找音樂人包辦詞曲音樂的等創作,
版權都是屬於劇團的,所以不需要理會。
但也有同事認為被人檢舉就應付一下、形式上的把曲目和作者名字給他們看而已。
(我自己估狗後則是看到有人說填表格等於同意付款給他們抽成?)
想請問一下較懂音樂授權這方面的先進們,這表格該填嗎?
自己則是好奇,如果不理會的話,該協會能有什麼強制力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1-12 15:36:00
就看你們到底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是刑事加民事責任。不是協會有啥權利,而是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可以告的你們不要不要的而已。如果你們都是合法,自然不須理會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9-11-12 15:38:00
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協會有權利才能告阿不過這協會在某方面蠻有名的(?)同樓上說法,如果你們確實沒有侵害到著作權,不用理
作者: yukinin (雪忍)   2019-11-12 16:07:00
謝謝兩位回應,會再轉告友人,但很納悶的是為什麼不是抓到使用未授權音樂時來函,而是模稜兩可的要劇團交出曲目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1-12 16:09:00
就恐嚇阿 不用理他
作者: yukinin (雪忍)   2019-11-12 16:10:00
給他們看有沒有違法?但也因為久聞協會大名所以……呵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2 16:22:00
MUSE 那些協會基本上沒在管哪些,人家要的是[保護費]MUST一條歌,詞/曲/演唱者/演奏者 都分屬不同的創作人有可能今天一條歌你踩到的是詞,另一條歌踩到的是曲一條歌的權利,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協會中.....:D所以公播部分,是一個滿有肉的地方,就是這樣你門要是有買有付費,有契約,有原創人跟你們cover那就拿著這些,回函說,有問題的請你們舉證出來至於哪些歌,請你們買票進來聽吧.....:D反正你們手上有授權書,不一定要給他們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11-13 09:45:00
這組織就是只要你有公開播放 先跟你要錢再說..如果討不到錢 就提告侵權...反正很多人懶得跑法院都會付錢
作者: yukinin (雪忍)   2019-11-14 11:11:00
小劇團的音樂歌曲通常都是一人統包&合約載明版權買斷的某協大概年底到了要掙紅包的概念,謝謝大家的信心加持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4 12:56:00
以前連公車放收音機音樂,都會被MUST去函跟業者討錢.因為政府說"用外加喇叭放電台,就是公播"反正現在大家都有手機,所以駕駛就不放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4 13:36:00
實際上也沒錯啊 放CD是公開播送沒道理放電台不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1-14 14:23:00
電台不同啊,電台本來就是[公開播送]了.....當時討論到的結論就是....要放電台就買大喇叭的收音機這樣就不違法了....要一體式的,獨立擴大機就不算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1-14 17:30:00
電台進行公開播送=>電台要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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