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原告提供的地址錯誤 沒收到通知書

作者: Habatok (風兒別敲我窗)   2019-10-25 02:21:46
版上的大神好,
前幾個月因為朋友提醒,
我們共同認識的一個朋友
到處在告人欠錢不還...金額說是有5.6百萬...
(大概6個朋友之前也跟他有生意往來)
問我有沒有也中招了?
還特別看了一下家裡信箱,沒收到任何關於這個案件法院的通知書及掛號。
今日回老家(戶籍地),才發現有民事答辯庭的通知書。而且還是貼小紅單去郵局領才知
道...
看到通知書上,告我的果然是那位朋友。
但他提供的通訊地址、電話,都是錯的。
以至於我沒有在現在的住家收到通知書...
(因為是幾年前才有生意往來的,早就換電話及搬家了)
戶籍地也更新過了,但今天才看到...
所以錯過了答辯庭的開庭大概10天了,請問可以因為通訊地址錯誤及聯絡電話錯誤的理由
,向法院申請再次開答辯庭嗎?
上網查都只有說開庭前幾週可以請假等資料~
另外因為受害朋友眾多,大家被他搞得不堪其擾。
有可以申請聯合訴訟嗎?或是有其他朋友已經判決出來的案子給法院參考,這樣會有幫助
嗎?
感謝幫助
作者: TaiwanDPP (偉)   2019-10-25 07:33:00
先說我不是律師,專業您可等別樓民事好像一切要靠原告...資料正確也是原告要搞清楚你直接打電話問單子上面的聯絡電話會比較快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9-10-25 09:37:00
寄送戶籍地應該是合法送達
作者: yesohya   2019-10-25 12:45:00
原告沒義務替妳提供(更新)你的通訊地址 那是妳自己要弄的不然就都戶籍地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0-25 13:41:00
如果是寄到錯誤被退信那是他的問題但是寄到戶籍地你卻收不到 那是你的問題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9-10-25 15:31:00
可以抗辯原戶籍地不是住居所,送達不合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25 16:16:00
到底是不是戶籍地?傳票是準備還是言詞辯論?準備就準備,言詞辯論就言詞辯論。你搞不懂看看傳票再問問題,不然隔空抓藥吃死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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