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這情形是否達成妨礙名譽

作者: freedom0422 (絕不輕言放棄!!!)   2019-09-28 03:32:36
昨天晚上與女友到一間餐廳用餐,
女友借用了一下廁所更換衛生棉,
出來跟我說裡面的馬桶壞了,
馬桶蓋蓋上而且上面貼了暫停使用,
她就沒有使用,只有使用洗手台洗手,
過沒多久,店家就一群人跑過來質問我女友,
是不是有用馬桶,因為他們的廚房淹水了,
我們一直澄清說完全沒碰到馬桶,
店家不是很相信我們,就離開了,
之後經過的每一個店員都用著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們,
好像我們做了不敢承認一樣,
回到家後,我給了這家店家負評如下
(第二段為回應店家的留言)
https://i.imgur.com/CEWW4WC.jpg
店家的留言
https://i.imgur.com/QuVEkte.jpg
原本留負評是以為店家會給個道歉,
沒想到看到留言...
尤其是前面那幾句話,
我們沒做的事卻要我們認,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這樣的情形是否能提告妨礙名譽?
謝謝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9-28 12:29:00
這店家這種態度是真的讓人噁心,你們覺得有被污辱到就直接去警察局報案,讓檢察官判斷。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19-09-28 23:23:00
這種消費糾紛是要浪費什麼司法資源,上網給負評就差不多了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9-09-29 14:21:00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freedom0422 (絕不輕言放棄!!!)   2019-09-29 20:25:00
謝謝各位的意見,我也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所以才只做備案,原本也以為給負評就好了,沒想到店家卻開始帶風向 https://i.imgur.com/tjsueqU.jpg甚至在自己的粉絲團影射https://i.imgur.com/5twaDyA.jpg看他們的態度,要他們道歉應該是不太可能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10-01 03:57:00
糾結在這個地方沒啥意義。選擇一,忘記繼續過生活。第二,自己寫告訴狀到地檢,不起訴率頗高,主要是沒抓到重點。第三找律師提告,錢錢啊錢喔錢…大概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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