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爺爺遺產問題

作者: yig1024 (Doublelift)   2019-05-28 10:07:08
爺爺過世後
留下建地及透天一棟尚未分配
田地部分生前已完成過戶
奶奶在世
育有五子女
https://imgur.com/a/jfktLoI
因叔叔經商失敗
爺爺還在世就已回老家同住
目前堂哥(長子)要求同分財產但不願輪流照顧奶奶
叔叔要房子目前可照顧奶奶
但之後生病時支出不願獨自承擔
請問以上該怎麼處理?
ps 姑姑有提到爺爺在世時有跟他說建地該怎麼分配,但無第二人作證,這樣是否有效?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5-28 11:27:00
只要你們承認就有效繼承爺爺遺產與照顧奶奶其實是分開算的..不過理論上奶奶可以先要求一半  剩下的再當遺產分堂兄堂姊各分1/6, 父叔各1/3不管有無繼承 扶養的優先序都是子女先  死光了才是孫上面的一半是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實際要看雙方剩餘你姑姑們多半是以為不繼承就不用扶養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28 12:00:00
堂哥原則上無扶養義務(義務是在子女,而非孫子女身上)堂哥承繼的是他爸爸(你伯伯)的代位現在麻煩的是你堂哥那邊他們可以只分遺產不做事建地跟透天是一起的吧.....爺爺本身沒有放$$之類的遺產嗎?生病支出這部分是一個不確定的金額,你們覺得呢???是要以房作價,把繼承分轉化為金額,當作支付給叔叔的照料費用跟醫療支出???姑姑? 我是覺得她們本身有要照顧的公婆,你硬要對方照料一來你爺爺田地當初也沒分給他們,你們男性子孫會不會說不過去?? ^_^總之看你爸跟你叔這邊意願,對於媽媽的終老照顧的想法你假若要兼顧,那就把奶奶那一份(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拿出來做為籌碼,該分給母親的,就照樣分給母親彼此把照顧母親的規則講好,也不要看到錢就沒親情可以讓奶奶的應繼承分轉化為實質$$,也避免產權零碎化把錢放入公款,大條的醫療開銷就從公款支出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28 13:35:00
可由一個繼承人繼承,這個人拿錢給其他人作補償 。奶奶的扶養費可存在兩三個人的聯名存摺,寫清楚奶奶死後怎麼處理。遺產分割協議書寫清楚就好。協議不成,就上法院為遺產分割之訴,通常就是照民法應繼分來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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