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胎兒檢查出無脾症

作者: boy6706 (版主小小)   2019-03-13 19:02:34
最近同事的弟弟的未婚妻懷孕,
但產檢檢查出無脾症(長庚及台大)確認
先天性的心臟病及器官錯位(1年內死亡率80%,2年內死亡率88%。)
小孩一出生就要開刀接受治療
小倆口都是正常上班族,家境也普通
想到小孩一出生就要受苦,家長也要投入相當多的金錢和精力,勢必會拖垮兩邊家庭
經過討論拿掉小孩是最好的選擇,兩邊家長都同意,孩子的爸也同意
但他未婚妻不管別人怎麼勸都不肯拿掉小孩
現在兩邊已經鬧翻了
甚至說出重話不可能會讓這個女生進家門
如果女生硬是要把小孩生下來
未來的醫療費用男生是否也需要負擔呢?
若不負擔會不會有法律問題?
替男生覺得很不公平,明明能預防但卻因為女生執意要生導致之後的經濟壓力過大,有沒
有什麼方式能夠避免呢?
還是無解只能鼻子摸一摸繳錢?
謝謝各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3-13 19:27:00
找律師可以省錢,花錢才能省大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3-13 22:30:00
這不是法律就能夠處理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3-13 22:57:00
這類問題很古老就吵過,你自己想想小孩在誰體內? 另外小孩有哪些人的貢獻? 有貢獻的都有義務養小孩。不公平? 前面那邊的公平論斷在於:男人不想養就小心別和女人共同造出小孩親生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是立法規定的,法官只能依法判認為不公平甚麼的請去找足夠的立法委員人數修法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3-14 00:06:00
你如果你讓媽媽之難而退 你必須就是那個媽媽才知道問題點世上最難處理/能夠圓滿的就是別人的家務事 你根本不是當事人很難會明白對方的堅持如果你同事弟弟解不了人家的結 剩下的選項就很簡單 當一個沒有錢賠的極端爛人 或是 真的有愛,陪著未婚妻度過這1~2年錢的事情量力而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4 01:30:00
說不定是台灣唯一的未來諾貝爾獎得主.......:D
作者: ThisIsNotKFC (Time to Change)   2019-03-14 02:20:00
其實換個角度來看,死亡率高也是一種解決的方式啊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03-14 02:31:00
死亡率高不代表一定會死,死前的折磨和花錢也是可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3-14 04:54:00
作者和當事人曾對於了解懷孕女堅持要生的理由嗎? 你們基於各種理由認為不應該生,是你們的事情。現行法律規定擁有最終決定生否的當事人才是關鍵。想不明白這一點,作者和那未來的爹,就繼續去糾結吧。這邊扯半天的理由和一些男人抱怨甚麼女人讓帥哥看或者摸她的身體就沒問題,但是就是不肯給自己同樣待遇,不公平。這類的論點同樣無聊。因為始終沒搞明白,身體自主權這個概念是怎回事。在本版針對這方面議題探討各種法學理論可能很有趣,但是對發問人或納為將來的爹想達到的目的沒有任何幫助可若要討論這方面的法理論,發問人多看點文獻吧。目前君所提者,都是世界各國討論這議題者談到爛了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3-14 07:14:00
外人是不便批評生不生,只是小孩若不健康,我是覺得這母親要生是沒有人性的,反之若小孩健康,父親不生也沒人性,產檢的目的就是幫父母檢查,避免生下有缺陷的孩子,讓有缺陷的孩子生下來不是愛,是有病…非法律部分就是男方必須用愛去關心女方,說服女方拿掉…但這不是法律板的專業QQ
作者: T28sc (SE)   2019-03-14 10:07:00
去買通廟方把 我覺得據實已告廟方應該能體諒媽媽現在只是需要一個寄託能讓她放下而已就說王爺覺得這孩子修行未完 還要他在身邊修練 下次再投胎
作者: paradis   2019-03-14 10:26:00
讓媽媽知難而退不是法律上的問題......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3-14 10:27:00
我使用釘孤支觀音卡牌,結束這回合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3-14 11:25:00
因為生命在媽媽的肚子裡,這段時間和小孩相處的都是媽媽,又有些人可能這輩子就只能懷孕這次,所以感情上確實是會很難割捨,旁人很難理解是正常的.如果母親立場堅定的原因是王爺,那就和廟方討論該怎樣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4 11:27:00
很難回答這種問題,但,不知道有沒有想過一件事情會不會有可能誤診?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3-14 11:28:00
理會比較適當啦,另外喔,外人不要太干預,免得之後難脫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14 11:29:00
另外,神明的問題,不妨交給神明解決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3-14 12:50:00
就法律上,媽媽有生育自主權。至於其他領域又是另一回事了。生命是神聖的,不因有缺陷就不能被生下來,這部分不必再用法律來談。要勸的話,用其他方式去勸。生下來的話,小孩的家人要耗費更多的時間、金錢及心力去照顧,小孩成長過程也不會很順遂。這不是小孩的媽媽一個人就能承擔的,而是小孩父母雙方家庭都要去承擔。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9-03-14 13:11:00
王爺說要生所以必須生? 這可能是真相也可能是托詞。到底當是孕婦真意如何,麻煩花時間去了解。所謂的溝通不是你把你自以為正確的道理向對方宣讀之後,對方就應該聽取你方道理做百分百實踐。何況就發問人當前的描述,根本看不出發問人方的誠意。只有滿屏幕的為了對方好,所以對方應該照你方意見去做。你方願為此付出者何? 滿嘴的道理而已。這道理固有免除對方未來負擔的部分,可也是為了免除你方未來的義務。雖然你方理論以經濟負擔為基礎,可你方目前實際付出的就是滿口的道理,看不到"誠意"。請參考版面上關於車禍談判和調解的實務關於"誠意"的解釋。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3-14 20:25:00
可以去研究一下為何這塊權限會放在孕婦上而不是生父,如果推動生父有權限而可以讓生父或第三人無罪,那會有多少女人死在手術台上?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3-14 20:39:00
權限在女方其實沒問題,因為肉在她身上即使有婚姻關係,也要驗完dna才能確認生父XD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3-14 22:19:00
女生沒有問題啦,我們跟現在西方吵的墮胎權方向有點差異而這篇再進一步就有可能會討論男性是否可以有墮胎權的問題啦~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9-03-15 00:14:00
這不是法律能解決的 end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19-03-15 00:26:00
替同事覺得煩惱?我怎麼不覺得世人有這麼熱心別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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