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遭私建住宅是否可依法律取回?

作者: birdcage (阿清)   2019-03-04 22:11:44
※ 引述《birdcage (阿清)》之銘言:
各位專業法律長才們好,原事件故事冗長又久遠,我簡短說明,再請大家給予建議。
民國五十年代我祖父名字的土地,租給一戶流氓世家且蓋了房子,而且他們有申請門牌。
祖父已過世,近二十年他們都有固定繳納租金(只是遠低於行情),但是此地我們不希望
續租給他們,想收回土地。
他們耍流氓態度執意要依舊約續租;另外其他親戚回覆請教過律師,律師回答說對方已經
有掛門牌且先前都有繳租金,我們很難終止或不續租,而且難達到他們拆屋還地(有一說
法是法律保障相對弱勢方;指現行屋主)
我想請問,此土地非屋主所有,是否有法律方式要求他們(拆屋)還地?
另外一件事是民國五十年,屋主有跟祖父借錢50萬;想請問經過通貨膨漲後,這50萬相當
於現在幣值多少錢?又是依據哪種經濟指數換算?
再煩請各位給予建議指教,謝謝您們!
作者: birdcage (阿清)   2018-03-03 22:17:00
補充一下,是指屋主每年都有依約繳租(無欠款),只是這租約被壓榨到低於市場行情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8-03-03 23:55:00
什麼流氓?你把租約用出來看啊,九成九是建物沒消滅,無條件續租,當然是依約續租啊。民國50年債務,早不用還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3-04 00:46:00
借五十萬部分一毛都不用還。租金太多可以調解,不成就上法院訴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4 01:01:00
民國五十年? 五十萬?? 你確定??你知道民國五十年的五十萬有多大嗎???你阿公確定有五十萬可以借出???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3-04 07:53:00
債權早就消滅了。 民國五十年 公務員一個月薪水還不到一千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3-04 09:38:00
律師不是都回答你了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3-04 11:08:00
律師都回答你了啦!民法第426條之1、第449條第3項、第426條之2(特別法:土地法第104條)、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24條,自己看看。還有民法第125條、第144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4 11:24:00
iscu 大,債權沒有消滅,是對抗權發生日本民法才是債權消滅,台灣是變成中性債權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03-04 11:44:00
中性債權?有人可以幫忙翻譯翻譯嗎XD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3-04 13:44:00
好吧,用比較明確的說法, 自然債務,可以嗎??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3-04 16:54:00
把土地賣掉,自然會有人處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3-04 19:26:00
消滅時效完成後的法律效果之立法例:一、權利消滅主義。二、請求權消滅主義。三、抗辯權發生主義(我國採)。更正:二、訴權消滅主義。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03-05 02:25:00
你要有自己的律師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3-05 12:32:00
日本是消滅時「交力」,債權消滅。 我國是採抗辯權發生主義,達到時效時可以主張行使抗辯權拒絕給付,如果法庭上很古意的僅僅說「對,我有欠錢」,裁判會判要還錢,且時效重新起算。至於為什麼我國民法有「消滅」時效的用語,是因為立法者未注意與德國法的規定而由日本法引入,
作者: yesohya   2019-03-05 15:19:00
就算要還也只是還五十萬而不是還相當過去五十萬的現值=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05 15:57:00
樓上,還有利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3-05 16:02:00
利息? 沒約定就是沒有啊..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3-05 16:10:00
利率可以請求年息5%,不過已過消滅時效(抗辯權已發生),有也請不到。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3-05 16:52:00
真的請求也只能從請求日開始算 當然對方能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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