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益,也是抱怨文。
我於四個月前至警察局告刑事傷害案件,當下就被警察一連串的不客氣與誤導,搞得很不
爽了。
四個月後,想到怎麼過很久了,都還沒消沒息。上網查了進度,還卡在傳相關人證。與當
初約一個月後跟我說案件已送檢察官不同。
打電話過去警察局詢問為何我上網查的進度還卡在這,值班警員居然跟我說:啊如果找被
告人人不來,那要怎麼辦。
拷,都過四個月了,你們警察無作為,然後問我怎麼辦?
啊我一個老百姓報案還要先學警察法,知道流程哦,從報案當下到過四個月了都如此!
我也是報案當下,被警察兇。
後來才去學相關常識,才知當初被誤導。
現在警察還反問我怎麼做,
不得不說警察素質那麼差,讓人印象差不是沒原因的。
所以我要上來詢問了,正常流程是如何?那如果因此超過6個月傷害告訴期限又是如何?
才4個月還好吧 急什麼 而且有提告就不會超過告訴期了
talk5566, 不然你要怎樣,刷存在感哦,被打,被警察兇,還要被你噓哦噓幾點的還是在對號入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3-03 13:21:00真的。素質那麼差,讓人印象差,不是沒原因的。
都提告了就不會有六個月告訴時效問題,另外警察不是只有你一個案件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03-03 13:44:00警察的做為就是通知2次未到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無論拘提到否案件移動地檢署偵辦,以上供參。另外,你希望警察有什麼做為?直接闖進對造家把人拖去做筆錄還是怎樣?白色恐怖時代?建議台端參閱刑事訴訟法,這不需要讀什麼警察的法律,只要讀你最想要的刑事法律就好。
我最長的案件是卡快一年,最後因為找不到人所以行政簽結
現在的警察真的很搞笑素質也差,開個單,問遍整個所裡的學長,沒一個搞得定,搞了半天才開好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