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相關兩人共同的妨礙名譽,成立否?

作者: ultratimes   2019-01-07 01:21:16
今天假設有人拍了一支影片
訪店 A B C D E 五家店
並且評論 C是黑店
但是並未透漏這C店家的名稱叫什麼
之後另外一個網友看了影片,透過自身對該地的了解
僅憑影片背景,就已經猜測出影片中的店家是哪家了
然後在留言公布了A B C D E各自店名
包括C的店名
且C店名屬實就是該家店
那此時C要針對妨礙名譽的告訴,到底要提告誰?
拍影片者和網友之間應該不算是幫助犯,且拍片者本意就沒有要公布店名
而網友雖然公布店名,但店名屬實,且沒有對店家進行任何評論
此時C店家覺得被講成黑店,到底可以告誰?
告說他是黑店但是沒公布店名的發片者
還是透過影片背景判斷出他店名的那位網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06 18:43:00
文章內文看到一半 往上一看 果然是u大師可是看完後 又覺得這問題不太像是u大師u大師被盜了吧..不然這文章水準跟之前的不能比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1-06 20:00:00
我覺得:就算真的起訴也是拍影片的人而不是揭露店名的人,因為若是影片中的線索足夠讓人可以連結到該法人,當然不能說「沒有指名道姓就不算罵你」。再來揭露店名的人並沒有對該店進行任何評論,只是單純的判斷說「這個食物是哪家店的」,應該也不會有妨礙名譽的問題。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1-08 12:23:00
網友阿,告他就對了。實際上你就兩個一起告^^簡單說妨害名譽的故意和行為網友都有,還需考慮嗎?拍片的人,你自己都說沒故意了,還考慮什麼?所謂的行為不是評論,因為評論這件事沒有造成名譽損傷的結果,而公布店名這件事就不同了,他造成店家名譽下降的結果,所以行為人是他^^就像有個人造了一把刀,拿去殺人的才有罪^^當然官字兩個口,像判誰就是誰!!!據理力爭還是拍馬奉承,甚至剛柔並濟,或者製造新事實...看你的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1-08 22:55:00
樓上的邏輯有點問題 比喻也不對以單一行為來看 造刀是合法的,殺人是違法的而毀謗是違法的,認出店名是合法的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9-01-09 08:56:00
拍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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