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東不願意修理阻塞的水管

作者: devil74 (惡魔貓)   2018-12-26 13:17:09
各位好,想請教一下下列的問題 :
前提 :
約2個月前租屋處的水突然變小(洗手台水流直徑約為1公分),水流不夠
電熱水器根本無法加熱。
隔天請水電行來看,發現是水管生鏽(老公寓用鐵製水管),
當時先處理出水處的鐵鏽後變得比較可以正常使用(洗澡、洗衣等)。
當時水電行老闆是建議要換掉管線,報價約兩萬元。
當時有跟房東回報這樣的情況,但他並沒有要處理的意思,而我們因水可以用了,
這件事也就沒有繼續下去。
其他還有像是熱水器瓦斯外洩、瓦斯爐管線破裂外洩等,都是跟房東提了約半個月
左右才願意換。(我們先自行修繕,費用從房租扣除)
正文:
前天晚上洗澡洗到一半水又開始變小,跟前提內文的情況一樣。
隔天請了水電行來看,也是建議要換管線,不然就是先裝加壓馬達,費用初估6000元。
查了一下民法發現429,430條有提到
第 429 條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第 430 條
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
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
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想請問:
1. 水管生鏽導致租屋者無法正常使用,應該適用於上面2條吧?
2. 條文中提到的【相當期限】,是最短幾天呢? 我可以請房東在明天前處理好嗎?
3. 目前跟房東聯繫的方式都是用Line的訊息傳遞,若我於Line裡面傳訊息請房東
於期限內修繕好,這具有法律效力嗎?
4. 若3. 在Line裡面傳訊息不具法律效力,那我該怎麼做呢?
5. 是否我可以在這兩天自行找水電行來安裝加壓馬達,並且費用從房租扣除?
需要先通知房東並且取得同意嗎? 因房東基本上不接電話,Line也都幾天才回...
我無法確定等到房東"首肯"是不是已經是2019年了...
這幾天只能跟鄰居借浴室洗澡,真的很不想麻煩別人...
懇請各位解惑協助,謝謝!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8-12-26 13:19:00
先看租約怎麼約定?沒約定的話,再依民法規定。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2-26 13:26:00
那就是依你查到民法規定
作者: devil74 (惡魔貓)   2018-12-26 13:27:00
謝謝回應,所以請問我使用line通知就可以了嗎?租約中並無註明修繕是誰要負責(補)
作者: v3su   2018-12-26 17:28:00
使用Line就可以,只要能告知到房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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