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傷害罪 重傷害罪?

作者: sharr (sharr)   2018-11-21 19:14:08
朋友人在醫院代友詢問
因車禍擦撞 對方直接持彈簧刀攻擊
捅了朋友二頭肌一刀(宽二深五公分)
左手下肢手臂劃了一刀(7公分) 深可見骨 肌腱幾乎斷裂 (以上均有驗傷單)
造成我朋友五根手指無法動作
請問告對方重傷害可以成案嗎
謝謝大家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8-11-21 19:18:00
手有殘廢就可以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1 19:34:00
"毀敗或嚴重減損其機能"認定比較嚴,還要看可不可以回復,是完全喪失效用、嚴重減損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1-21 19:42:00
不管可不可以回復,當下是重傷就是重傷雖然這比較合理,不過這是少數說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1 20:06:00
嗯嗯,推一個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18-11-22 18:19:00
實務是看可不可回復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2 18:53:00
嗯嗯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2 19:42:00
學理有幾個說法,一個就是L大說的行為當時的情狀認定一個就是實務說的,診療之後可不可以回復原狀,有一個很古老的判例另一個是還要考量治療行為的風險,治療時間可能非常長有高度可能無法復原,這個風險不應該由被害人承擔總之,實務認定趨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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