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診所雇用無執照護士打針,舊事能告嗎

作者: candis324 (丁)   2018-11-20 23:32:41
以下幫朋友代po 謝謝
大家好
因為最近要離開工作的診所
想到十年前這診所有雇用沒有執照的護士去幫病人打針
只是事情已經過了十年,還能去提告嗎?
事情久遠也沒證據,只有目擊的證人
不知道去告這人證夠不夠力
也想知道醫院方面會有什麼處罰?
謝謝大家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8-11-21 07:11:00
證據,證據,證據。
作者: wujay   2018-11-21 10:49:00
追訴期過了,也無證據,該怎麼告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1-21 15:08:00
十年前的證人記憶,挺可怕的。研究表示,人類的記憶很不可靠。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1-21 19:06:00
皇上,您還記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嗎? <- 考驗記憶力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11-21 19:20:00
樓上至少30,科科。夏雨荷好像是容嬤嬤
作者: candis324 (丁)   2018-11-21 21:10:00
請問追訴期是什麼時候?年限是?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1 21:24:00
雇用無執照護士、無執照仍然從事醫護工作跟是不是造成傷害是不同事情呀無照部分就只有行政罰,而且也過了裁處時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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