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分手鬧的不是很愉快, 有些法律的問題想請專家解惑
與前女友因為我偷吃分分合合
互通簡訊中, 她不斷提到要自殺, 要我給她一百萬
我非常害怕她去自殺, 也想挽回這段感情
就答應並轉帳100萬給她
並承諾她會好好對她, 以及答應她其他一些要求
結果錢拿完隔天就說不跟我繼續了
之後手機黑明名單, line 封鎖
我可以調出所有簡訊
請問有辦法拿她要自殺威脅我這點, 把錢討回來嗎?
簡訊中她也不斷強調想把我跟另女都殺掉, 不好過之類的
這會夠成恐嚇罪嗎?
作者: hidog (.....) 2018-10-13 10:05:00
你可以不要給他一百萬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0-13 12:00:00恐嚇取財罪、意思表示不自由可撤銷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10-13 12:45:00囧...你是在開玩笑還是..
謝謝建議, 提到自殺我真的慌, 現在拿完被封殺 很莫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10-13 13:13:00拿到錢的滿足感瞬間讓她自殺念頭消退!?其實除了那些有疾病的 喊自殺通常不會自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3 13:58:00你可以跟國稅局檢舉,然後國稅局多罰你沒繳納贈與稅..:D下次記得分期付款,例如,做一次給五千,臥室,陽台一萬..: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10-13 16:14:00樓上那種建議沒有踩到性交易那條線?
作者:
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
2018-10-13 16:48:00性愛契約有背公序良俗,無效
作者: samnpc 2018-10-13 16:51:00
說我想自殺會達到恐嚇嗎,覺得蠻困難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3 17:30:00no no no no ,這不是性愛契約歐.....性愛契約頂多就是 我無給付義務而已換言之,若今天女方先付身體了,之後要跟男方要錢我主張無給付義務,那女方告上法院,法院會說契約無效男生就賺到了....本來本案男生,自始就無任何給付100萬的義務,不是嗎??而且也並非交易,不是嗎???就跟本案一樣,他也沒對價什麼,就付了一百萬對女方而言,不認為是性交易,對男方而言,也不認為是外人又如何評斷這是不是性交易呢?? ^_^只能說...這是 感情債 啊~~~ :D而且是慢慢付,也不像這樣一次噴掉一百萬本以為給了一百萬,還可以繼續 ,結果....被封了....:D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8-10-13 18:21:00隔壁的小花也要你給他100萬,不然他要自殺,OS回:你誰?本質是贈與,還是洗洗睡比較快。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3 18:51:00我覺得你請律師有一定機會討回來。但是【告什麼】很重要。
請律師 一百萬可以的。只是搞不好判決下來,女生已經把錢花光了,也沒辦法給你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8-10-13 22:43:00如果兩邊都有律師 很難啦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10-14 00:15:00找律師吧
作者: hidog (.....) 2018-10-14 00:22:00
我其實覺得很像遇到詐騙啦...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作者: l81920 (==) 2018-10-14 10:39:00
換你自殺跟她要200萬但是要聯絡到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14 12:44:00道德上的義務.......這真的很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