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事 傷害 和 防礙自由 問題

作者: roym (Roy)   2018-08-03 23:24:48
前一陣子在一間店裡和別人吵架了
對方要告我傷害和妨礙自由 剛剛才去警察局做完筆錄回來
事情的原由有點無聊 其實只是爭座位
重點的地方是 對方動手推我的筆電(監視器有拍到 飛超遠)
然後我推了對方一下 對方開始嚷嚷著說有人打人 然後報警
在等警察的時候 對方一直要求我道歉
我說道歉的話她也不追究什麼的 總之我是沒道歉 因為我覺得是她先動手的
況且我根本沒有毆打她(監視器也有拍到 我們兩個是一直互相架拐子 但都是對方
先動手 然後一直推我的物品)
她有提到我罵她三字經的部份 但都是對方先罵我才模仿她罵一樣的話
對方有試圓要誘導我主動罵她 我猜她可能有錄音(我不確定 但我沒有錄)
我想問的地方是:
對方說我拿筆電毆打她 但我並沒有這樣做 而且在警局也看了監視器並沒有這畫面
針對這個部份我可以怎麼強調她所做的筆錄和說的話並非全部屬實
對方身上沒有傷 有可能告我傷害成立嗎(或是對方自己製造假傷)
對方先動手意圖破壞我的物品 然後我推了她一下 這樣是我理虧嗎
妨礙自由的部份大概是 我坐在她旁邊 然後離得她很近幾乎是有點貼著她的手臂了
這樣是妨礙自由嗎
還有一個部份是監視器有拍到我要插筆電的插頭時 線從她頭上繞過(因為插座在
她旁邊) 警察說這裡可能我會比較吃虧 但對方最後是自己離開店裡的 沒有任何東西
束縛住她 這樣也算是妨礙自由嗎
對方一直對我罵三字經 她罵我一句我回她一句 但我沒有主動攻擊
並且對方恐嚇我要叫兄弟什麼的 但我沒有錄音 這部份對我會有幫助嗎
上網查了一些資料 發現普通傷害罪這樣的事一般會以和解的方式處理
但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很多地方不了解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 編輯: roym (111.185.95.191), 08/03/2018 23:43:26
作者: HwangTW (谷歌翻譯王)   2018-08-04 06:54:00
告他毀損r筆電的錢怎麼想都大於他的醫藥費然後三字經如果有被店裡的監視器錄音起來可以告公然侮辱大概4這樣 要玩就陪他玩
作者: a60358a60358 (6+7)   2018-08-04 17:46:00
要玩陪他玩阿,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互相傷害而已起不起訴還要看檢查官,判不判罪還要看法官,不要因為這點鳥事被嚇到了,他告你什麼就一樣告什麼回去,反正雙方行為根本一樣我們不惹事,但不要怕事
作者: yesohya   2018-08-06 13:55:00
不就互罵和互毆? 國庫感謝兩位不論是她推妳東西還是罵你 行為完就結束了 妳沒防衛權= =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8-08-06 21:00:00
互毆案件檢座通常叫你們和解不和解就是兩個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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