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可構成恐嚇罪嗎?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0 19:33:47
本板初次發文,請鞭小力
A性是某隊球迷(就中職某隊
A性球迷非常不理性,輸球常常侮辱對方球員甚至球迷,引發他隊球迷圍剿,不高興
A不承認錯,竟然還要聯合他們的球迷揚言提告其他隊球迷,然後還一直用侮辱性言語辱

請問這樣,A隊球迷能購成
1)妨害名譽
2)恐嚇罪
還有如果真的走法律程序了
是否該向對方要精神賠償???
另外這些都是社群網站
屬網路霸凌
(1)網路警察真的有閒到說,請fb人員查這個使用者的ip嗎?
(2)本來就是a性球迷不對,他們可以罵別隊,其他隊都不能罵??
(3)也或許是私人的糾紛,警察根本也不想理睬他們吧?
(4)對方沒有意外的話,屁孩比較多
作者: hidog (.....)   2018-07-20 20:30:00
fb不會鳥你 沒對方資料就不用告了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0 20:36:00
對方還在公開社團截圖 我的個人檔案揚言提告
作者: hidog (.....)   2018-07-20 20:42:00
等他告 你就有辦法找到對方是誰了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0 21:00:00
現在就是我該用怎樣的方法反擊他們??自從他們隊球迷說要提告罵他們的球迷後,表示歉意後我就不再去理她們了我知道就是那幾個比較不理性極端的球迷
作者: hidog (.....)   2018-07-20 21:42:00
知道是誰就告 成立與否看檢察官
作者: getto   2018-07-21 05:22:00
fb不會甩你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1 06:23:00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7-21 07:34:00
…暑假到了,OO相輕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1 08:02:00
作者: hidog (.....)   2018-07-21 10:02:00
你要先找得到人才行啊 上面不是講了facebook就不鳥台灣法院阿 找不到人你怎麼吉?找得到人你就吉下去啊 檢察官自己會判斷是否成立刑事犯罪刑事不成立你都可以繼續告民事但不管怎樣 前提是 你找得到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7-21 17:46:00
暑假到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7-21 18:26:00
還好這裡不是八卦板 不然名字都出來了肯定會有人想找你去打球 ==
作者: a60358a60358 (6+7)   2018-07-23 06:31:00
fb本來就不適合討論,尤其又有真名或現實照片,現在人喜歡肉搜公審,妨害名譽又浪費自己時間金錢,又是罰金而已或是不起訴,不要跟他們一般見識,這種社群還是少玩為妙,跟一堆法盲講法律還是算了吧,自討沒趣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7-23 20:59:00
那些的確都是沒讀書的屁孩沒錯所以我一直在等笑話呢!
作者: a60358a60358 (6+7)   2018-07-25 09:55:00
網路上都打嘴炮啦~仗著人多說話大聲而已,別跟不認識的認真了,別玩那個社群或社團就好,換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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