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妨害名譽

作者: Peterloo (哈哈哈哈哈哈 : 本試1)   2018-06-25 18:01:30
如果A與好友BC在咖啡館閒聊
中間A不滿D而罵D有病
結果好友B在當日臉書打卡不慎
未經A同意,將A批評D的文字po上網
惟好友B的文章並未指名道姓且寫得很模糊
但貼文恰巧被D看到,自己對號入座
認為B貼文的內容是在指她
但她沒有告B,而是告A妨害名譽
請問這樣符合構成要件嗎?
作者: hidog (.....)   2018-06-25 18:56:00
A沒事 不符合公然誹謗的話也有難度 但這部分吃心證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06-26 17:55:00
A有事,符合公然另外你說的什麼轉述阿,模糊阿....都跟 法律規範無關,那是證據力的部分了公然侮辱立法就是保護他人不被侮辱,跟兩個以上的人說人壞話,就是符合立法者想要逞罰的人,三人成虎.三人成眾是某些人的想法,所以啊,你最多說人壞話,只能跟一個人說,哈哈哈當然,還得小心,不可以在大馬路上說,不能在有可能其他人可以走過去的地方說要不然這也是很多人認為的 公然^^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6-26 22:51:00
A直接告B誹謗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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