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以訴狀聲請審判長不許可對造訴代?

作者: neverlanding (想飛)   2018-05-11 09:04:01
各位好!! 敝人因消費糾紛,與某店家鬧上法院,
店家找了一個在自己臉書自稱訟棍、但非律師的人當訴代,
想請問各位,有什麼書狀類型,
是用來向審判長聲請不許可該位訟棍擔任訴代嗎?
因為想收集該位訟棍在臉書上猖狂言論當佐證,
希望以書狀的型式聲請,懇請指點,感激不盡!!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5-11 10:07:00
不是問消費糾紛的對錯…想繞遠路,花錢找律師
作者: yesohya   2018-05-11 15:07:00
沒用拉 對方聘他(做不是訴訟的事) 他就是員工就可以了 XDEX.給他個業務經理的職位 有訴訟不她來誰來 XD就跟有人跟債權人買下極小比例的金額 就能用當事人參加是類似的 路人要變事主的方法多的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5-12 09:30:00
陳報狀說明。法官職權範圍,只是供參考
作者: liandchou (苦命人)   2018-05-14 13:40:00
民事沒強制律師代理,給法官參考,去法院服務台說要陳報狀格式把你要寫的和證物附上
作者: neverlanding (想飛)   2018-05-14 22:51:00
感謝樓上兩位大大有建設性的回應,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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