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告人,和解後,雙方又收到傳票(車禍)

作者: Ecampus (7.7)   2018-05-09 17:53:37
我2月被人撞 對方肇事逃逸
然後我告他
我5/4 跟對方和解
然後今天 對方收到傳票(我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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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我要撤告的話
要我親自跑去警局撤案嗎........?
我有點懶得去=.=...
開庭的話 我原告可以不去嗎?(我記得可以)
就請對方把和解書拿給法官看就好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5-09 17:54:00
...拿錢和解.懶...懶得回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5-09 17:55:00
肇逃沒辦法撤案啊 叫對方到庭出示和解書吧
作者: Ecampus (7.7)   2018-05-09 17:55:00
已和解了對齁 肇逃是公訴罪 那我不用到場吧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5-09 17:56:00
對 非告訴乃論不能撤
作者: hidog (.....)   2018-05-09 17:56:00
傳你你就要到
作者: Ecampus (7.7)   2018-05-09 17:57:00
如果我把和解書傳回到警局撤案 那就不用到吧?
作者: hidog (.....)   2018-05-09 17:58:00
非告訴乃論是要怎麼撤XD 就出庭表示雙方和解,檢察官大概會緩起訴.是可以問問書記官看能不能用陳報狀方式啦 不行你就乖乖出庭
作者: Ecampus (7.7)   2018-05-09 17:59:00
感謝 另外再請問 這個"肇逃罪"的部分..因為非告訴乃論所以我一定要到(視同證人?)但如果是告訴乃論的話 我記得原告(我)可以不必到場吧不過用陳報狀的時間 大概會比我出庭的時間更久
作者: hidog (.....)   2018-05-09 18:01:00
刑事訴訟法178條看一下
作者: Ecampus (7.7)   2018-05-09 18:01:00
這樣想一想 還是出庭好了 唉又要花10分鐘+油錢去法院OK 我看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5-09 20:13:00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須告訴權人告訴或是告訴權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即可偵查、起碼                        訴,法官得為實質審理,為實體判決。本件縱然加害人與提起告訴之被害人和解,肇事逃逸部分仍須偵查及審理,但和解有助於法院輕判就是了。
作者: micilla (mici)   2018-05-11 09:32:00
只有過失傷害的話可以和解+撤告。但肇事逃逸部分是一定要到場陳述你雖然是被害人,對方肇事逃逸部分會請你作證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05-11 21:07:00
有和解量刑會比較有利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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