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個問題想問下
我因為個人疏忽,錢匯錯帳號
因為是用網路銀行,所以錢一下就入對方帳戶
匯錯帳戶是我的一個廠商的帳戶
所以我有請他匯還給我
廠商願意還錢給我,並拿存摺印章一同與我前往分行領現金
結果他因與該銀行有信貸往來(或是什麼原因不清楚)
就是該銀行錢不願意退錢讓他領回
現場櫃檯直接與我確認,廠商的分行不願放行,無法領現
該銀行總行致電說明,請我走法律程序要回款項
銀行的意思是要我直接告廠商不當得利
走法律程序拿回
現在問題是
我沒有想告我廠商! 我只是想要把錢拿回來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銀行把錢退回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