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我這樣有妨礙名譽嗎?

作者: jokeran87 (看不下去)   2018-03-30 00:55:33
(代朋友轉PO)
大家好
有些事想向各位請教
最近得知某人利用職權在該領域性騷擾與性侵多名女性的事情
我不是受害者,最初只是從多名受害者口中得知這件事情的狀況
後來為了呼籲身邊女性而先po上網譴責了
結果對方發現後提告我妨礙名譽,現已收到警察通知
想詢問假設性侵事實如能證明為屬實(多位受害者願意指認)
我妨礙名譽之罪行還會成立嗎?
第二個問題,我後來請所有願意指證的受害者一起寫了一篇集體聲明
內容包含受害事件的所有過程,以及訊息記錄等證明資料
然後該聲明文屬名由我來代替發表(爆料)
由於受害者們因恐懼不願自己做這件事,所以當初我才會幫忙
也因為我的介入之下,後來他們才願意一起撰寫聲明以及後續的提告
現在大家希望能先透過聲明,以輿論的力量公開事件並呼籲其他匿名的受害者出面
重點是問了一位似乎不太可靠的法顧
法顧說我並非當事者也並非公眾人物,沒有資格替她們發言
而且如果再繼續替受害者發聲,將會加重目前的刑責?
想請教大家能否給予些意見,告訴我現在該如何做比較好
謝謝大家
作者: hidog (.....)   2018-03-30 07:17:00
足以確信就夠了 當然也要看你怎麼說的通常問題會卡在當事人不願意幫你作證 如果當事人願意作證訴訟會對你有利同時間可以對他提告性騷擾等罪因為性騷擾非私德 跟公益有關
作者: samnpc   2018-03-30 11:44:00
法顧不可信 網友就可信
作者: axcxc   2018-03-30 11:51:00
你也只是聽說吧 事實是怎樣你也不了解 你本身行為就值得商榷
作者: jokeran87 (看不下去)   2018-03-30 12:49:00
受害者們皆為互不認識的人,已個別與本人當面確認事情經過,並且錄音與收集可用的資料證據而每個受害者對加害人的行徑指稱也一致法雇、律師、專業的網友。都是諮詢跟參考的依據非常謝謝hidog的意見,幫助釐清事情細節各種狀況
作者: DpBach (三生三世沒有桃花)   2018-03-30 13:10:00
你的陳述十分奇怪, 被害者互不認識,然而你卻可以從他們口中同時得知?
作者: jokeran87 (看不下去)   2018-03-30 13:11:00
抱歉我文章沒說明清楚,一開始是我朋友收到訊息得知的後來才每一位都當面約出來確認起初是因為我朋友在未指名的情況下,於網路譴責他所聽聞的事情。後續有眾多人主動傳訊詢問他,並且共同指出為某人。所謂的口中是這個意思。
作者: hidog (.....)   2018-03-30 13:20:00
總之是事實 且跟公益有關 並且你沒誇大 大概就沒事了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3-30 13:32:00
有事證就不算
作者: DpBach (三生三世沒有桃花)   2018-03-30 13:53:00
被告的機率頗大,你跟被害人關係為何?有無保險套等犯罪證據,現在有太多誣告的案例
作者: hidog (.....)   2018-03-30 14:15:00
重點是是否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吧...
作者: Bnext (尋找HT終極體驗者!)   2018-03-30 14:21:00
你朋友敗訴機率頗大 特別是在無確切性侵證據情況下 就將對方公佈上網 等同於任何人都可以無證據指認仇人一樣我也認為這串討論不合理 你應該還有其他事實沒說 你不是受害者 受害者你也不認識 只憑聽到一件事你就開始進行一連串行動?正常人應該不會這麼做
作者: hidog (.....)   2018-03-30 14:28:00
足以確信即可 以及是否有查證請參考釋字509
作者: Bnext (尋找HT終極體驗者!)   2018-03-30 14:34:00
查證很重要 僅憑其他人錄音恐怕難以成案之前碰到的案例是分手後女方聯合友人控告性侵 最後判定為誣告
作者: hidog (.....)   2018-03-30 14:41:00
這部分很吃心證就是
作者: axcxc   2018-03-30 15:09:00
警察的通知是怎麼解讀你遇到的事呢
作者: jokeran87 (看不下去)   2018-03-30 15:20:00
他目前收到通知而已,時間還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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