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銀行櫃檯多給錢 不當得利返還?侵佔?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8-02-06 22:50:49
請問版上先進 小弟的親人(下稱A)於某間金控公司銀行(下稱B)服務
上週有客人(下稱C)持人民幣100元一百張共一萬元至銀行兌換新台幣
A先將一萬元人民幣用點鈔機點過後 該點鈔機印出一張明細
該明細上面有每張人民幣的編號及總額 並請C簽名確認
後來A 人工登打外匯水單時 誤鍵為兩萬塊人民幣 並交付C等值的新台幣
C亦在外匯水單上簽名 確認收訖
當日A結算時發現短少一萬元人民幣
經查為溢付C,旋即與C聯繫並於當晚偕同該行主管至C住所致歉並請求返還溢付款未果。
事後數次致電C,C皆推託不願當面協商,避不見面。
目前A的主管傾向以保險支付(但保險公司承辦人員說須至警局報案才會理賠)
請問:
1.除了向C請求不當得利返還外是否可以用侵佔罪來控告?
2.若A先行墊付款項給B,是否可以由A的個人名義來向C求償?
謝謝!
PS當日皆有銀行的錄影檔案,但是銀行的監視系統鏡頭解析度不甚良好XD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8-02-06 23:35:00
侵佔罪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06 23:48:00
先以公司資源處理,只是這咖有大到捨不得報案嗎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6 23:53:00
雙手奉上,也是侵占歐?? ^_^ 作銀行的馬幫幫忙,沒法務??怪不得兆豐能夠看錯一個逗點,賠個幾十億都不會喘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8-02-06 23:54:00
對方一般是一般客戶目前主管持兩個原因1.怕麻煩2.不想事情鬧大上新聞(?)這個理由超迷的!銀行法務:需有甲級主管簽核才會受理(眼神死)
作者: a77788897 (飛魚)   2018-02-07 00:02:00
銀行法務專業很多,怎麼跑來問鄉民@@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8-02-07 00:05:00
因為該行法務說要甲級主管簽核財受理!!
作者: yesohya   2018-02-07 00:17:00
你們櫃台跟以前郵局一樣有掛請當面點清離開概不負責的嗎?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8-02-07 00:24:00
我要問問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2-07 01:22:00
離開櫃台概不負責 這可算是銀行的霸王條款只對外不對內...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18-02-07 08:30:00
因為上新聞會影響形象吧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8-02-07 09:46:00
所以才有問題2.櫃員自掏腰包把帳平了 再由櫃員來求償不知道是否可行?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07 10:01:00
在十幾年前我父親也遇過銀行(哪家北七我就不方便講了)搞出這個多留50多萬忘記扣行員打電話給我父親哭著請他還回來,不然她要掏腰包賠覺得你那家銀行會影響到不是形象,可能只是銀行內部主管職們的升遷問題而已,拜社群媒體跟鄉民有稍微會看點內文所賜,那種刁民爆料最後被網友罵倒都有人在,本來給人家多拿的要返還;另外你要吸收下來你還是要以公司內部、法務評估後確認。
作者: yesohya   2018-02-07 12:49:00
我覺得那條是雙務契約 XD有敢寫就要敢當 內部怎麼分帳外部不用管沒有不當得利
作者: dddkids (滴滴滴)   2018-02-08 15:27:00
1.侵占應該只能以公司名義起訴2.同上,行員先行墊付只能依民法向客戶請求不當得利返還等相關權利。大概4醬~
作者: moonlightz (Wii好棒ㄚ>///<)   2018-02-08 21:36:00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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