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第一次發文提問,煩請解惑~
先分享事發前的記錄器
https://youtu.be/yBBEAsFbkoc
2018/02/04中午,當時在礁溪國小前,已將車子停在車位前方準備倒車入庫,R檔剛打下
去,就被後方白色小客車直接從後方插入停進去!小弟一時氣憤下車欲與對方理論,但對
方不予理會逕行穿越馬路欲前往對面郵局,待行至馬路中央時我也只能悻悻然返往我車方
向移動,但仍狠氣憤的抱怨真是沒水準!
此時對方忽然斷線,從馬路中央折回指責我辱罵他!要對我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
接著他就把對面巡邏警察找來,堅持要回警局提告!(影片第七秒可看到對面巡邏警察剛
下車)
警察當下也說了,他們在對面沒聽到我罵人,而且對方沒有錄音錄影也沒證據!儘管如此
,他堅持認為自己就是人證,最終一起回警局花了兩個半小時處理筆錄!
根據警方對我提問的方式,我估計事發原因對方的筆錄只簡單以「行車糾紛」帶過,並指
控我以「幹你老」字眼辱罵他!這點我當然以與否認,只承認在他逕行離去已走到馬路中
央時,我欲返回我車方向才碎念真是沒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