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停車被對方插隊,反被告公然侮辱

作者: liuchengdar (lIUcHeNgdAR)   2018-02-06 17:56:09
各位先進好,第一次發文提問,煩請解惑~
先分享事發前的記錄器
https://youtu.be/yBBEAsFbkoc
2018/02/04中午,當時在礁溪國小前,已將車子停在車位前方準備倒車入庫,R檔剛打下
去,就被後方白色小客車直接從後方插入停進去!小弟一時氣憤下車欲與對方理論,但對
方不予理會逕行穿越馬路欲前往對面郵局,待行至馬路中央時我也只能悻悻然返往我車方
向移動,但仍狠氣憤的抱怨真是沒水準!
此時對方忽然斷線,從馬路中央折回指責我辱罵他!要對我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
接著他就把對面巡邏警察找來,堅持要回警局提告!(影片第七秒可看到對面巡邏警察剛
下車)
警察當下也說了,他們在對面沒聽到我罵人,而且對方沒有錄音錄影也沒證據!儘管如此
,他堅持認為自己就是人證,最終一起回警局花了兩個半小時處理筆錄!
根據警方對我提問的方式,我估計事發原因對方的筆錄只簡單以「行車糾紛」帶過,並指
控我以「幹你老」字眼辱罵他!這點我當然以與否認,只承認在他逕行離去已走到馬路中
央時,我欲返回我車方向才碎念真是沒水準!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2-06 18:41:00
廢話太多,你行車紀錄到底有沒有錄到
作者: hidog (.....)   2018-02-06 19:12:00
問題在於是否有錄音錄影或是證人證明你罵過他如果沒有證據,告不成的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8-02-06 19:15:00
沒證據怕什麼?要是我連出庭都不去@[email protected]若對方是警察還捏造證據,剛好誣告罪,對方連警察都當不成囉
作者: hidog (.....)   2018-02-06 19:26:00
被傳可以請假 你出國應該只有幾天而已吧知道案號後也可以先聯絡一下書記官但是沒證據的情況下,可能連傳都沒傳就證據不足不起訴了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8-02-07 01:59:00
真的打太長一篇,沒證據就直接end了,人證都不會算台灣人充滿各種司法會對自己不公正,對方的誰誰是誰的被害妄想症第一司法沒有這麼好滲透,沒個立委等級,三院院長檢察長等級的來沒有那個可能,警察?那是三小,那些被操的要死的基層員工能影響你的案子?第二這些案子不是過失傷害就是公然侮辱,就算真的有事十萬二十萬解決的。有需要幾千萬以上,判個十年以上的罪再去談談好,小小市民把自己瞧得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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